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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十大高频咨询问题梳理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2-03-14 09:02:01访问量:字体

为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现将市民朋友们关注度较高的十大咨询问题梳理如下,望周知。

一、易制毒运输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安)

1.本地企业申请的,上传办证员资格证;异地企业申请的,上传经办人身份证;

2.购买备案证明和购销合同;

3.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4.车辆行驶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5.异地单位申请运输,提交库区证明。

二、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安)

1.购买单位办证员资格证;

2.销售单位营业执照;

3.销售单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证明;

4.购销合同;

5.合法使用有效证明。

三、中国居民办理澳门签证需要多久?(出入境)

江苏省内居民需要7个工作日,外省居民需要20天,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税率如何计算?(税务)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的,按1%征收契税,面积90㎡以上的,1.5%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的,按1%征收契税,面积90㎡以上的,2%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其他住房,3%征收契税

五、从业资格证怎样换证、补证、注销?(交通运输)

1.苏州市范围内可通过“苏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绑定电子证照后进行换证。

2.外市(苏州市以外,全国范围内)可搜索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实名认证后进行换证操作。

     

   苏州交通运输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六、许可证与车辆道路运输证怎样网上申请年审?(交通运输)

申报渠道(A企业平台申报;B政务服务网申报;C“江苏运政服务”微信公众号;D窗口受理)

A:苏州市运输企业服务平台http://qyfw.szxc.net.cn/psp/Login.aspx(许可证年审)企业管理-业务办理-企业年审

(车辆年审)车辆管理-业务办理-车辆年审申请。(初始密码888888或Zjg.1234)

B:政务服务网申报

http://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uuid=DT8d4ktm6N1m&gotoUrl=aHR0cDovLzE4MC4xMDEuMjM0LjUwOjM4MDgwL2p0dHFqZC9pbmRleC9tYXR0ZXJsaXN0  

注册登录-综合旗舰店-省交通运输厅旗舰店-在线申报-苏州市-张家港市-按事项名称查询

事项名称: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经营条件的年度审验

2.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

3.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条件的年度审验

4.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

5.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的经营条件的年度审验

6.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的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

7.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的经营条件的年度审验

8.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的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

C.“江苏运政服务”微信公众号

            

   江苏运政服务      年审表格下载及材料清单

D.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怎样申请?要什么材料?(交通运输)

1.申报渠道(A政务服务网申报;B政务服务APP;C窗口受理):      

A.政务服务网申报

http://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uuid=DT8d4ktm6N1m&gotoUrl=aHR0cDovLzE4MC4xMDEuMjM0LjUwOjM4MDgwL2p0dHFqZC9pbmRleC9tYXR0ZXJsaXN0 

注册登录-综合旗舰店-省交通运输厅旗舰店-在线申报-苏州市-张家港市-按事项名称查询(两个事项必须同时申报)(可直接网站中下载表格)

事项名称:

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开业的备案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备案       

B.政务服务APP

C.窗口办理(加QQ群下载表格和告知书:943457960)

办理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2.认领备案信息:

关注苏州交通运输-微服务-查看全部-电子证照-业户绑定

八、新设内资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企业开办)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九、有限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材料?(企业开办)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因继承、受遗赠取得股权,当事人申请办理股东登记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2)如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更改姓名的,如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十、拆迁安置房登记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税务+不动产联办)

1.不动产登记单元信息表(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被拆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证);如不能提供须填写遗失申明和注销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家庭购买住房完税时提供户口本、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如购买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需提供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拆迁协议书、产权安置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发票;

6.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购买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填写)。

注意事项:

如需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不动产委托书》。(可在张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不动产一栏中自主下载打印)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12-586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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