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及《张家港市疫情防控第32号通告》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要求,8月7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通过工作群将通告精神通知至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基层分局监管人员迅速出动,对辖区内全部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要求药店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门口醒目处张贴通告,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暂停销售规定。
检查中,监管人员现场监督零售药店下架、封存“四类药品”,要求药店在下架后注意药品储存要求,暂停销售期间一律不得销售;组织开展零售药店夜查,开展互联网平台线上监测与自助售药机检查,确保相关要求线上线下全天候执行到位。检查的同时,监管人员要求零售药店继续做好顾客进店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遇到顾客购买“四类药品”,主动引导患者尽快到医院就诊。
8月8日上午,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个别零售药店“四类药品”未全部下架、8月7日系统有退热药销售记录、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已责令其停业整改。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已告知过的零售药店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隐藏”上架等问题重现,对于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将责令其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