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监管,有效发挥抗原检测的筛查作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及时向相关经营单位传达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新冠病毒自测试剂盒的资质要求,并作出工作提示。
目前,张家港市已有34家零售药店上架出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3月15日起,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按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储存产品运输。截至3月18日,共检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16家。
检查情况总体良好,执法人员要求相关零售药店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销售抗原检测试剂,并通过“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模块”及时登记相关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