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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5-00107
市政府文件
建设规划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09-25
2025-09-25
张政复〔2025〕114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张政复〔2025〕114号

南丰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南政请〔2025〕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东至东风村,南至七干河—永南河,西至妙丰公路—永南路,北至泗兴港,规划面积1329.20公顷。

二、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强化产业链条延伸,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多样生活空间,打造宜居宜业、智能发展片区。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片区单元及街区详细规划》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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