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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6-00121
市政府文件
建设规划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6-09-23
2026-09-23
张政复〔2026〕175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鼎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调整的批复

张政复〔2026〕175号

锦丰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鼎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调整〉的请示》(锦政发〔2026〕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鼎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调整》。规划调整范围为耕余村、鼎盛村村域范围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区域,规划面积769.88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鼎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调整》是指导耕余村、鼎盛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耕余村、鼎盛村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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