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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4-0003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04-29
2024-04-29
张政办〔2024〕27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2024〕27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29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

专项提升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动迁安置小区居住环境和日常管理的难点、堵点,整合资源力量、提升人居环境、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张家港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摸清动迁安置小区底数和现状,从安全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功能、环境卫生整治、基层治理融合等方面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方案,逐项抓好提升,满足群众需求。全市动迁安置小区运行更加安全,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安全设施短板。实施动迁安置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改造更新,试点建设小区微型消防站。全面摸排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充电问题,针对隐患突出停车区域设置隔离并增设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全覆盖开展安全评估,畅通应急维修资金通道,探索引入保险机制,推进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基础设施功能。集中对建设年代较长、功能设施问题较为突出的动迁安置小区开展问题体检,重点聚焦老旧外立面粉刷、小区路面改造、绿化补种、雨污水分流、水电气及强弱电管网规整、安防监控设施补充等内容。对2000年之前的小区分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加装电梯。推进小区停车位和非机动车棚改造建设,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提升,加大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共享集约、便捷可及”原则,盘活小区闲置用房,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个性化设置医疗、托育、养老、体育等服务设施。重点改造“一老一小”、儿童友好、邻里助餐等服务设施,配建为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全民健身设施。统筹辖区内物业企业、社会团体、志愿服务团队等力量参与小区治理。(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住建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

(四)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全覆盖实施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动迁安置小区楼道、门厅、出入口堆放的杂物,保证小区环境整洁。加大非法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的处罚力度,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深化垃圾分类,强化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源头投放管理。清理“僵尸”电瓶车、汽车等,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随意晾晒等违章现象,规范小区内养犬、停车、飞线充电等顽疾。(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五)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点题整治”。开展“美家园”创建活动。发挥物业企业小区“前哨”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市场化优质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不断扩大物业企业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

(六)落实长效保障机制。坚持建管并举,按照“一板块一工作方案、一小区一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有财政保障模式、物业费收缴、维修资金缴纳情况以及小区业主意愿,形成小区管理长效保障方案,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充分整合小区物业用房、周边低效闲置空间、经营用房、公共广告、市政绿化等配套资源,探索引进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步形成自我造血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住建局、城管局、民政局)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对照整治目标制定本辖区整治计划和提升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经营单位开展动迁安置小区问题体检,排查消防、电梯、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落实动迁安置小区弱电设施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动迁安置小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摸排养老、托育、体育、停车、充电桩等民生设施缺口,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类推进公用设施改造;对陈旧破损外立面进行粉刷或修复;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落实建设点位,确定预算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文明楼道建设进度,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动迁安置小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提升工作,推动业委会物管会规范化建设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提升保洁标准,对服务质量不达标企业进行约谈,巩固改造效果

(二)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区镇、街道以党建引领开展动迁安置小区管理工作,结合“海棠红·幸福里”项目,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不断扩大物业企业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区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和动员志愿者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区镇、街道加强动迁安置小区的综合改造,对2000年之前的小区分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加装电梯;畅通应急维修资金通道用于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指导和协助区镇、街道提升动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五)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引导居民支持、理解、配合改造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为提供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有序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区镇、街道开展动迁安置小区技防设施改造和对消防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及消防通道、楼道、疏散通道等专项治理;依法处置小区“僵尸车”等行为。

(七)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整治提升行动,集中对安置小区内违章搭建、毁绿种菜、违规饲养家禽、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违规设置户外摊点、粘贴涂写、散发小广告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八)市水务局:指导区镇、街道有序开展动迁安置小区雨污分流工作,做好地下雨污管道维护工作。

(九)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

(十)市卫健委:建立全市“医养融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区镇、街道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区镇、街道、有关部门整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纳入挂牌督办范围,推动隐患闭环整改。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15年以上老旧电梯全覆盖开展安全评估,督促对存在隐患的电梯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指导电梯维保质量提升指导动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相关公示,及时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十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区镇、街道开展动迁安置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十四)市供电公司:做好动迁安置小区电网设施建设完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因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接入引起的电力增容事项,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充电基础设施电价标准进行电费收取工作。

、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4月)。市级出台专项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各区镇、街道全面排查动迁安置小区底数,摸清问题清单,形成实施方案。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4年4月—8月)建立市级、区镇、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任务清单,实施分类改造提升。对于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及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6月中旬前区镇、街道形成一批整治提升示范小区;通过示范引领,在8月底前对安置小区逐一过堂,全面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9月)总结工作经验,评估实施效能,验收各项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长效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坚持建管并举,落实长效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多方联动议事机制,实现居民表达途径畅通,需求回应迅速,矛盾化解及时,区域环境整洁,公共设施齐全,居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全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议协调和工作督办机制,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按月通报工作动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照工作标准开展指导协调、督办推动详见附件2,形成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针对任务健全完善“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督促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清单。区镇、街道相关单位对照6项重点任务,建立小区问题体检制度,确保问题找准,符合民意。要充分考虑动迁安置小区基础条件、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梳理信访、群众来信和“12345”诉求,开展大数据分析,发挥街道、社区网格作用,系统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底册,在此基础上形成任务清单、工作标准、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制定改造项目清单和整治任务清单,逐项实施攻坚突破。

(三)强化跟踪问效。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市级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加大协调处置力度。整治提升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同步发放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健全民意倾听、收集、反馈、处理流程,确保居民满意度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保障措施

(一)深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进安置小区党组织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党员中心户(楼栋长),把党的组织体系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小单元,并纳入党建考核重点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工作优势,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推动符合条件的安置小区100%组建业委会(物管会)。创建一批党建引领示范小区,建立共建、共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推动多方共治充分发挥小区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将环境卫生、安全整治等要求纳入小区居民公约,增强居民缴费和参与管理意识。积极导入区镇、街道、社区、共建单位和社会团体资源,建立资源、需求和服务清单。统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物业企业、乡贤、律师、心理医生等志愿力量参与小区治理、宣传重点任务、化解矛盾纠纷。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镇、街道相关单位加强对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的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同步探索社会力量、金融支持、商业模式等参与电梯加装、老旧电梯改造等实事项目。优化财政资金保障结构,引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探索物业费缴纳和维修资金续筹机制,形成小区管理有效造血机制。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小区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讲好动迁安置小区基层治理故事,选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推广一批优秀治理提升工作做法,全面推动动迁安置小区提质升级。

附件:1.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专班

员名单和工作机制

2.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指导清


附件1

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4〕5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特成立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名单和工作机制如下:

一、专班成员名单

任:蒋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顾汝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

孟伟言市住建局局长

周文超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市房管中心主任

员:张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

张旦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广成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文清泽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沈洪源市城管局副局长

何继军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黄卫星市卫健委副主任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春艳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朱子平市房管中心副主任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保税区规建局副局长

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许志贤杨舍镇副镇长

冶金工业园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

副局长

欧义光塘桥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

事务站)局长(站长)

乐余镇副镇长

徐丹芸凤凰镇副镇长

陶晓峰南丰镇副镇长

任亚超大新镇副镇长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品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政法委员

金港街道党工委委员

后塍街道党工委委员

德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专班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议协调和工作督办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班成员会议,协调推进项目进度,研究会商问题难点,对各区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标准并对照开展指导协调、督办推动。市住建局作为专班牵头部门,组织编印工作简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动态。

(二)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针对问题台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小区问题体检制度,系统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底册,在此基础上形成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逐项实施攻坚突破。

(三)工作专班对照目标任务,对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未完成任务的、成果质量不佳的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

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业务负责人担任工作联络员。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张家港市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指导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工作部门

备注

1

补齐安全设施短板

实施动迁安置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

2

推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改造更新。

市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

3

试点建设小区微型消防站。

市消防救援大队

4

全面摸排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充电问题,针对隐患突出停车区域设置隔离并增设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

5

15年以上老旧电梯全覆盖开展安全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6

畅通应急维修资金通道,探索引入保险机制,推进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市住建局

7

完善基础设施功能

集中对建设年代较长、功能设施问题较为突出的动迁安置小区开展问题体检,对2000 年之前的小区分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实施。

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8

老旧外立面粉刷,小区路面改造。

市住建局

9

绿化补种。

市住建局

10

小区雨污水分流。

市水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工作部门

备注

11

完善基础设施功能

水电管网规整。

市水务局、供电公司

12

安防监控设施补充。

市公安局

13

因地制宜开展加装电梯。

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4

推进小区停车位和非机动车棚改造建设。

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15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提升,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市工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16

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个性化设置医疗、托育服务设施。

市卫健委

17

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个性化设置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改造“一老一小”、儿童友好、邻里助餐等服务设施,配建为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

市民政局、住建局

18

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个性化设置体育服务设施。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9

统筹辖区内物业企业、社会团体、志愿服务团队等力量参与小区治理。

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

民政局

20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

全覆盖实施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小区楼道、门厅、出入口堆放的杂物,保证小区环境整洁。

市城管局、住建局

21

加大非法占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的处罚力度,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22

深化垃圾分类,强化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源头投放管理。

市城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工作部门

备注

23

开展环境卫生清理

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随意晾晒等违章现象。

市城管局

24

清理“僵尸”电瓶车、汽车等,规范小区内养犬、停车、飞线充电等顽疾。

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

25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点题整治”。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活动。发挥物业企业小区“前哨”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市住建局

26

鼓励市场化优质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健全动迁安置房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不断扩大物业企业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

27

落实长效保障机制

坚持建管并举,按照“一板块一工作方案、一小区一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有财政保障模式、物业费收缴、维修资金缴纳情况以及小区业主意愿,形成小区管理长效保障方案,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市住建局

28

充分整合小区物业用房或周边低效闲置空间、经营用房等配套资源。

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29

充分整合公共广告、市政绿化等配套资源。

市城管局

30

探索引进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步形成自我造血的良性循环。

市民政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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