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委第107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管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数字政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1〕11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2023〕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苏州市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通过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城市运行模式再造,聚力打造县域数字化改革张家港样板。
二、管理模式及工作分工
(一)管理模式
在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及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资金统筹、需求统筹、技术统筹,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二)工作分工
坚持权责明确。市大数据管理局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制定、过程监管,做好需求方案、建设方案、采购文件的技术评审工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采购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资金评审和资金保障,根据财力确定年度预算;各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实施、运营,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运维项目中本部门服务内容的实施管理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资产管理、数据共享、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等业务主体责任。
三、项目管理机制
(一)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1. 编制项目计划阶段。每年度,各部门编制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大数据管理局进行需求方案审核,按照我市数字政府规划、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当年财政核定信息化建设资金情况,编制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提交市政府审批发布。
2. 项目评审阶段。根据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遵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由各部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市大数据管理局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
3. 项目建设阶段。各部门根据评审要求和工作实际编写项目采购文件,市大数据管理局对采购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后,由各部门规范采购,各部门根据大数据管理局制定的建设标准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4.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二)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因特殊原因需要追加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由部门负责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预算,审批通过后,列入当年度项目计划。
其余流程与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一致。
(三)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
1. 需求汇总及评审阶段。每年度,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政务信息化服务需求清单,市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后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
2. 项目实施阶段。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需求进行统一采购,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服务内容的实施管理工作。
3.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实施完成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四)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
在需求汇总阶段,市大数据管理局会财政局根据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建立正面清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按照正面清单确定年度运维内容。
其余流程与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一致。
(五)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
每年度,各部门确定本部门通用信息化设备(信创办公电脑等)服务需求清单,市大数据管理局做好需求清单汇总,市委机要局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项目采购和实施工作。
四、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1. 年度建设项目及追加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评审,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2. 年度服务项目及运维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评审,列入市大数据管理局部门年度预算。
3. 各部门已签约在履行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市财政局继续按资金需求进度给予安排。
4. 通过非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管理(不含资金管理)。
以上资金保障机制可根据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实施计划
(一)细化制度规范。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根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管理模式,修订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管理机制。
(二)启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发文后,各部门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数字平台等)采购和实施工作;市级预算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运维项目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项目采购和实施工作。
(三)开展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启动相关工作,选取部分部门(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的信创办公电脑服务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扩大单位和设备范围,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附件:1. 实施计划表
2. 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3. 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4. 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5. 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图
6. 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1
实施计划表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修订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管理机制。
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底
2
发布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2024年4月底
3
启动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工作。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4年4月底
4
启动市级预算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运维项目建设工作。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4年5月底
5
启动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底
附件2
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3
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4
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5
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6
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张家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委第107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数字政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1〕11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2023〕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苏州市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通过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城市运行模式再造,聚力打造县域数字化改革张家港样板。
二、管理模式及工作分工
(一)管理模式
在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及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资金统筹、需求统筹、技术统筹,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二)工作分工
坚持权责明确。市大数据管理局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制定、过程监管,做好需求方案、建设方案、采购文件的技术评审工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采购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资金评审和资金保障,根据财力确定年度预算;各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实施、运营,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运维项目中本部门服务内容的实施管理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资产管理、数据共享、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等业务主体责任。
三、项目管理机制
(一)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1. 编制项目计划阶段。每年度,各部门编制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大数据管理局进行需求方案审核,按照我市数字政府规划、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当年财政核定信息化建设资金情况,编制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提交市政府审批发布。
2. 项目评审阶段。根据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遵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由各部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市大数据管理局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
3. 项目建设阶段。各部门根据评审要求和工作实际编写项目采购文件,市大数据管理局对采购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后,由各部门规范采购,各部门根据大数据管理局制定的建设标准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4.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二)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因特殊原因需要追加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由部门负责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预算,审批通过后,列入当年度项目计划。
其余流程与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一致。
(三)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
1. 需求汇总及评审阶段。每年度,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政务信息化服务需求清单,市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后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
2. 项目实施阶段。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需求进行统一采购,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服务内容的实施管理工作。
3.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实施完成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四)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
在需求汇总阶段,市大数据管理局会财政局根据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建立正面清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按照正面清单确定年度运维内容。
其余流程与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一致。
(五)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
每年度,各部门确定本部门通用信息化设备(信创办公电脑等)服务需求清单,市大数据管理局做好需求清单汇总,市委机要局进行技术评审,市财政局进行资金评审,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项目采购和实施工作。
四、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1. 年度建设项目及追加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评审,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2. 年度服务项目及运维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评审,列入市大数据管理局部门年度预算。
3. 各部门已签约在履行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市财政局继续按资金需求进度给予安排。
4. 通过非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管理(不含资金管理)。
以上资金保障机制可根据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实施计划
(一)细化制度规范。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根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管理模式,修订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管理机制。
(二)启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发文后,各部门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数字平台等)采购和实施工作;市级预算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运维项目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项目采购和实施工作。
(三)开展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启动相关工作,选取部分部门(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的信创办公电脑服务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扩大单位和设备范围,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附件:1. 实施计划表
2. 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3. 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4. 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5. 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图
6. 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1 实施计划表 |
|||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修订现行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运维项目的管理机制。 |
市大数据管理局 |
2024年6月底 |
2 |
发布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 |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
2024年4月底 |
3 |
启动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工作。 |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2024年4月底 |
4 |
启动市级预算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运维项目建设工作。 |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2024年5月底 |
5 |
启动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
2024年7月底 |
附件2
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3
追加年度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4
年度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5
年度运维项目管理流程图
年度通用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