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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6-00030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6-03-31
2026-03-31
张政办〔2026〕4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张政办〔2026〕4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了《2026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法定程序,及时拟订决策草案报市政府;未按规定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决策草案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本目录印发之日起10日内,决策承办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法定程序的具体人员和进度安排,通过优化程序、并联推进,在保证程序履行到位的同时,切实提高决策质效。

三、决策承办部门应当按照《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决策制定阶段所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完成决策程序后10日内,应当将履行该程序所形成的材料,及时上传至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系统。

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报送市政府时,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相关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材料不全的,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经审查,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完善相应程序。

五、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附件:2026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决策承办部门

备 注

1

金港街道中兴片涉农社区

整合归并设置

推动治理标准与服务资源城乡并轨,激活区片发展动能。

金港街道

2

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行动方案(2026-2030年)

确定“十五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方向,明确“十五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与改革重点,规划“十五五”期间破解教育发展瓶颈的具体目标和举措。

市教育局

3

张家港市高水平推进农业

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26-2030年)

聚焦稳产保供、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农业品牌建设、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乡村人居环境长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和乡风文明提升、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市农业农村局

 

 

4

张家港市“十五五”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

综合研判“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张家港生态环境局

 

5

张家港市货车限行管理

规定

缓解我市交通拥堵情况,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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