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大新镇于2024年8月23日起在市政府网站调查栏开展了关于大新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实施状况问卷调查工作。公示期30天,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1日。
经汇总,此次共收集到网上调查问卷3份,问卷主要围绕民众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内容、通过哪些方式对本项目产生了解、认为本项目建设起到了哪些作用、对本项目的主要关注点、对本项目各方面建设内容的满意度、对本项目的整体满意度以及认为本项目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和建议等15个问题进行调查。
根据此次调查的结果反馈,参与调查的3位民众对于大新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各方面建设内容均表示满意。认为起到了解决大新中心小学原有办学规模不足、优化了学校环境和教学质量的作用,同时也关注学校在教学设备设施、停车和接送学生便利度等方面的后续提升。
下一步,大新镇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和建议,经集体决定后,形成评估报告草案。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