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大新镇于2024年8月23日起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就关于大新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30天,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1日。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该项目的意见。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