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南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南政发〔2024〕10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电话咨询、邮件反馈。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依据《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南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南政发〔2024〕10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电话咨询、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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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