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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张家港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意见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10-12 08:33:00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拟启动张家港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决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拟制了《张家港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欢迎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58186109

电子邮箱:sfgw@zjg.suzhou.gov.cn

附件:张家港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张家港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运价机制改革方案

1.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即制定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

2.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和允许浮动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运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实施。为了保持运价水平相对稳定,运价浮动调整的间隔时间应相对合理。

二、运价调整方案

本次运价调整,不再区分车辆类型,按照同一收费标准执行。

方案一:

1.起步价。起步基准价为7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2.车公里运价。车公里基准价为3-25公里2元/公里,25公里及以上3元/公里。车公里基准运价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3.夜间服务费。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营运里程超过3公里部分,按实际执行车公里运价的20%收取。

4.节假日价格浮动政策。增设春节临时价格浮动政策,春节期间(以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长为准),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可在实际执行的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收取。

5.其他费用。载客途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过渡、过隧、停车等费用,由乘客另行承担。

6.营运里程超过3公里的,单程用车不再加收50%空驶补贴。取消汽油类巡游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

方案二:

1.起步价。起步基准价为8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2.车公里运价。车公里基准价为3-25公里2.40元/公里,25公里及以上3元/公里。车公里基准运价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夜间服务费、节假日价格浮动、其他费用、空驶补贴、燃油附加费同方案一。

截止时间:202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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