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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六防”工作做法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7-06-21 11:20浏览:次 【字体:大 中 小】

2017年以来,以强化责任和防范措施为手段,以压降事故为目标,围绕我市《2017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及苏州市安委会《关于以“六防”为抓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防触电

在公司范围内,利用板块、总厂之间安全交叉检查,1-5月份集中开展了2次用电安全大检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配电箱及开关箱管理情况:检查各单位配电系统是否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是否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是否规范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是否有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配电箱、开关箱标记、标识、图标是否明确等。

(二)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检查各外来相关方单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作业是否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所有的临时用电是否有临时用电审批手续;临时送电执行人员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等。

(三)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带电作业工具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是否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带电作业工具绝缘手套 、绝缘鞋(靴)、绝缘毯(垫)是否在检测有效期内等。

(四)作业人员管理情况:检查各单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有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等。

在公司组织隐患排查基础上,各单位也同时开展了隐患自查活动,并且加强隐患整改和追责工作,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每个隐患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对隐患进行复查。

二、防机械伤害

(一)全面排查有运转设备的点位。要求对这些设施设备加盖、加栏杆,并上锁,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对这些安全设施明确责任人,在防护栏杆及防护罩上设置安全提示牌,安全提示牌内容明确了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实行专人管理。相关人员进入这些危险区域,必须经过该区域的责任人许可同意并教育告知后方可进入,如需作业,需要办理作业方案,并且现场有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二)加强检修作业管理。公司各类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和专人监护制度;机械设备断电后,必须现场确认安全签字后才方可进行作业;机械设备检修作业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设备内部及周围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取牌送电。

三、防坍塌

(一)加强钢铁主板块防坍塌管理

1.加强公司料仓(斗)清理作业管理。要求各单位料仓(斗)清理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清理作业方案,专人监护,由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以后可进行作业。料仓(斗)清理须从上往下分段分层清理,规定每层落差高度,清理一定落差后,将松散料放空,料面齐平以后,方可进入继续作业;并落实好防范措施,挂好安全绳,防止人员踩空。

2.加强码头船体清仓作业管理。针对码头船舱清仓作业,专门制定了《船舱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清理舱内物料时要由高到低进行清理,注意自身的站位,确保安全,防止物料坍塌伤人;清舱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手指挥,抓斗下严禁站人,注意桥机动向,人员远离抓斗运行路线。清理江轮中间横梁上积料时,事先通知桥机组长,等用抓斗将横梁上物料抓取后再进行清理;人员站位要在横梁中间,防止滑跌、踩空坠落伤人。

3.组织“防洪抗台”检查。公司组织了防洪抗台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沿河码头驳岸是否开裂,是否存在坍塌等现象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码头堤岸不出现坍塌等现象。

(二)加强建筑板块防坍塌事故管理

1.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对基坑、沟槽、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下属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对基坑、沟槽、土方开挖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对于大于4米的深基坑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按方案实施;采取分层开挖,每层设置人员专用通道,同时安排专人进行边坡防护装置的监测。在沟槽开挖前,在沟槽外侧采取井点降水措施确保地下水位在控制标高以下,在管道沟槽开挖时布好点位进行作业过程中土体沉降和位移的监测,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复工。

2.加强工地现场管道安装管理。在管道安装时不得采用挖机吊装混凝土管,全部采用汽车吊进行管道吊装及安装,沟槽开挖时土方全部外运,避免沟槽两侧因堆土荷载导致边坡塌坊。

四、防场内专用车辆伤害

(一)修订公司现有的《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各种类型车辆的行驶速度,将规定的各种车辆车速标准通过《厂内交通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外协单位驾驶员和骑乘各类车辆上下班的公司员工,保证《厂内交通告知书》人手一份。

(二)对公司范围内各车辆的行走路线进行梳理。对车辆较多的线路进行改道,疏散车流量;并通过在各路口和道路旁树立限速标识,增加爆闪灯等方式,促使驾驶员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

(三)加强员工上下班厂内通行管理。梳理制定各单位员工上下班的厂内通行路线和通行门卫,本着“人车分流、减少厂区交叉穿行”的原则,固定各单位的上下班路线和通行门卫,利用门禁系统协助实施管理,从而保证员工上下班期间厂区内的安全通行。

(四)加强场内各类车辆违章检查。由运输事业部、保安公司分别组织专人进行厂内车辆违章检查,并且对检查到的车辆违章违纪行为进行考核,并将结果通知到员工所在分厂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再教育。

五、防物体打击

(一)加强检修交叉作业管理。要求各单位尽量避免交叉检修作业现象的出现,对于一些无法避免、必须进行交叉作业的检修作业,要求各单位提前编制检修作业方案、明确防范措施,并且落实专人监护。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情况:1)在同一垂直面上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或安全网,并保证措施有效。2)间歇性交叉作业:如炼钢二厂大修改造期间,由于行车需要吊运废钢斗从作业上方经过,行车从上方经过的时间为1分钟左右,每隔40分钟需要吊运一次,存在给下方施工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的可能,因此,制定了现场管理方案,由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并且将作业区域四周进行围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当行车需要吊运时,由行车工和现场监护人员确认后,将现场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待行车吊运完成后,施工人员再返回作业,从而有效避免了短暂交叉作业的出现。3)高处作业上下传递物件时严禁抛物,必须使用行车进行运输,并且要求下方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二)加强起重作业管理。公司集中组织了起重设备设施专项大检查,对采用的索具、索绳磨损断股断丝、腐蚀、变形等情况,吊具、夹具等是否有裂纹、缺损以及磨损、变形等现象,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日常点检维护以及有效性,起重设备人员操作是否规范,人员取证情况等方面开展,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且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考核。

(三)加强设备设施日常点检、巡检,防止器具部件飞出伤人。日常点检、巡检分为专业部分和岗位部分,专业点检、巡检主要由设备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对设备运行存在的本质问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是否平稳,是否存在磨损,是否有裂纹,是否有异常高温,润滑等方面进行检查;岗位点检、巡检主要由各岗位员工进行,主要是对设备完整性,有无异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5S等方面进行检查,岗位点检由各单位编制检查表,并发放到各岗位,由岗位工每天按照检查表进行点检,并且将每天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分厂,由分厂组织专人进行整改。

六、防高处坠落

(一)加强登高作业审批管理。公司制定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对高处作业等级进行了划分,划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又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M)以及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M及以上)。特殊高处作业主要指雨天、雪天、异温、强风、悬空、带电和抢救高处作业。针对不同等级的高处作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在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好相关的审批手续,落实好防范措施,签字确认以后方可进行作业。一般高处作业中的一级、二级审批由高处作业单位(分厂或建设项目部经理部)安全主管负责审批。一般高处作业中的三级及特级高处作业审批由高处作业单位安全主管及事业部(或总厂、建设项目部)安全主管负责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高处作业单位安全主管及事业部(或总厂、建设项目部)安全主管负责审批。

(二)加强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公司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高处作业无固定挂钩点的,作业负责人应事先采取措施,焊接好固定的挂钩点或设置好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作业人员不得将安全带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系好安全带后,作业人员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三)加强登高作业面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在石棉瓦、彩钢瓦、阳光瓦、夹心板等不牢固棚顶作业;确需作业的,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不牢固棚顶上采取铺设垫板及下方设置支撑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得盲目攀登可能存在锈蚀、风化、松动等危险的设备设施,登高前应由作业负责人对设备设施是否可靠、稳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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