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2.严格落实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继续跟踪对接我市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张家港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举办全市金融创新发展大会暨苏州·张家港政银企恳谈会。优化“港城上市通”服务,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度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有序推进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涉企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今日张家港”APP服务功能。
3.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推进科技招商、高企培育、科创载体建设工作,组织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验收,筹备苏州市先进材料创新集群大会,召开全市高企培育工作推进会,筹备首批“科技企业张家港行”活动,加快“沙洲科创C计划”基金筹建。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进口冷链非食品、高风险地区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和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跟踪服务好外经项目,开展常态化“云招商”,策划举办“产业创新线上推介合作交流会”。
4.抓好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推进“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等代建项目建设。推进征收搬迁工作。推进铁路两侧绿化带等绿化配套工程建设。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进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苏南沿江铁路、通苏嘉甬铁路提前实施工程(盐通张铁路)建设。推进城区快速路工程建设。推进申张线凤凰段整治等港航工程建设。优化邮政寄递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推进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
5.抓好农业农村、水利水务、林业气象等工作。多措并举保障好夏收夏种,抓好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适时召开全市夏收夏种现场会工作会议。有序推进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农房原地翻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督查检查,继续开展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强化水利水务工程管理,加快十一圩江边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开展2022年度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进度,继续推进供水品质提升工程。适时召开2022年度水土保持第一次联席会议。抓好汛前检查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筑牢防汛抗旱安全防线。加强汛期、农业等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青草巷市场农副产品稳价保供工作。
6.抓好人社、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红十字博爱周”系列活动。开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市创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质量强市建设,视情召开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质量强市暨知识产权年度工作会议,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外卖、生鲜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一日一检”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7.抓好教育、民政、文体广旅、地方志、残疾人等方面工作。举办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支持文体旅行业消费复苏。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8.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做好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争创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二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启动相关工作。常态化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和“331”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