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全面落实“四方”责任,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防疫不松劲、发展不停步、安全不懈怠。
2.严格落实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继续跟踪对接我市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张家港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举办2022年苏州·张家港政银企恳谈会暨金融工作会议。优化“港城上市通”服务,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度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有序推进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涉企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今日张家港”APP服务功能。
3.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推进科技招商、高企培育、科创载体建设工作,召开2022年市委创新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举办苏州市先进材料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推进会、科技创新研修院启动仪式,召开全市科技招商研习社汇报会,加快“沙洲科创C计划”基金筹建。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商活动,举办“产业创新线上推介合作交流会”,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进口货物(非冷链食品)、商超等疫情防控工作。
4.抓好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推进“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等代建项目建设。推进征收搬迁工作。推进铁路两侧绿化带等绿化配套工程建设。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进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苏南沿江铁路、通苏嘉甬铁路提前实施工程(盐通张铁路)建设。推进城区快速路工程建设。推进申张线凤凰段整治等港航工程建设。优化邮政寄递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推进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
5.抓好农业农村、水利水务、林业气象等工作。做好小麦收割、夏粮收购、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现代农房建设的奖补意见》,大力推进农房翻建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实施2022年度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建设。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举办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召开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提升气象预测预警服务能力,重点抓好梅雨季防汛各项措施落地,全力确保港城安全度汛。加快推进太字圩港闸站等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供水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城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实施进度。做好重要农副产品保障工作。
6.抓好人社、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举行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月启动仪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质量强市建设,召开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质量强市暨知识产权年度工作会议,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7.抓好教育、民政、文体广旅、地方志、残疾人等方面工作。做好中考、高考组织保障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举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张家港市非遗日线上活动。
8.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平安稳定。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争创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纺织企业、镇(村)工业集中区、商业综合体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