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力以赴冲刺,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走在前,做示范。紧盯主要指标,靠前做好服务,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统筹,全力冲刺首季开门红。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有序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认真做好专项债、特别国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梳理申报。高质量高标准做好“五经普”入户登记。适时召开全市服务业工作推进会。抓牢抓实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适时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加快文商旅集团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城发集团、张创投集团资产整合重组。高质量运行募投项目“一点通”平台、“港城上市通”升级版,精准服务助力企业上市。适时召开2024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暨“春之融”苏州张家港政银保企恳谈会。加快《张家港市产业用地更新专项规划(2023-2028)》编制工作。分解下达各区镇产业用地更新目标任务,推进200亩连片更新、增资技改提高容积率等工作。推进涉企服务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三统一”实施方案、存量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和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计划。推进数字化改革有关工作。
2.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召开市委创新委工作会议,推进全市高企培育、科技招商、载体平台、产学研合作工作,对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大连理工大学,与苏州大学对接深化合作事宜,做好科技招商项目认定和高企申报工作。做好全市科学普及、院士专家、国家级学会对接工作,召开市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开展苏州市商业联合会“走进张家港”暨张家港重点商贸企业座谈交流会,持续开展招商考察,推动项目有效进展。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二月十九”促消费活动,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开展稳外资稳外贸,提升全市外资外贸水平。跟踪服务好外经项目,强化境外投资风险提示。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抓好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推进实验幼儿园(北园区)等代建项目建设,推进征收搬迁市级统筹、安置房项目建设。推进346国道改扩建工程绿化配套等工程建设。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房翻建工作。推进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建设。推进城区快速路工程建设。推进申张线凤凰段整治等港航工程建设。优化邮政寄递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
4.抓好农业农村、水利水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召开2024年度张家港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做好春耕生产技术指导,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系列活动,做好春耕备耕各项保障工作。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防范和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印发《2024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一事一办清单》。制定印发2024年度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启动排水达标区“回头看”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抓好人社、卫生、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举办张家港市首届博士后创新合作洽谈会、“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和校园引才活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清朗行动”,组织青年党政人才选调考试、省公务员招录面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202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全市“个体工商户网格化大走访”活动。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化服务企业工作,启动专利特派员服务,开展各级质量奖、质量信用、品牌认证企业申报动员。
6.抓好教育、民政、文体广旅、地方志、残疾人等方面工作。组织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开展2024年事业编、备案制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镇教育目标达成监测评估工作。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准备工作。召开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做好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及就业工作举办“如意”妙会活动。分别召开全市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工作会议。
7.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蓝剑-2024”专项行动,强化治安防控,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做好12345热线升级建设。出台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工作,不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双盲”拉练。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