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求,现对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6年水稻和秋播小麦秸秆离田收储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对开展2026年水稻和秋播小麦秸秆离田收储项目的申报主体开展核查,核实离田面积、收储数量。
(二)服务要求
1.采用现场查看、电话抽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核查,核查面积约10万亩。
2.实行全程影像纪实,第三方核查人员在核查区域开展巡视,记录秸秆离田现场情况,照片需附带地理信息。
3.规范留存核查资料,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项目核查完成后,对照秸秆离田台账资料清单(详见附表),按时向采购方提交全部核查纸质及电子材料。
(三)项目成果
秸秆离田核查报告。
(四)货款支付
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服务义务后,凭核查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服务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2.结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6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后,并待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
3.投标货币:人民币
二、采购预算10万元。
三、报价提供材料要求与方式
1.提供报价表(见附表)。报价表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2.提供资质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原件,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2023年以来类似业绩介绍;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时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中路344号江南大厦1403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党美乐
4.询价结果告知:2026年10月30日17时整前告知中标单位
5.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58470896
联系人:党美乐
四、成交方法和标准
最低价评标法
五、有关说明:
1.质量要求:供应商保证所提供材料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验收标准: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询价通知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月10月21日
附件1
报价表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总报价包含主体设备、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安装调试、施工配合、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对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包含项目不得减少,无论供应商对报价是否有特别说明,均视为所报价格包含了询价通知规定的全部项目价格。询价公告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供应商需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附件2
秸秆离田台账资料清单
1.备案表
2.收储情况汇总表(村、镇盖章)
3.承诺书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产负债表
5.秸秆购销合同
6.秸秆收购协议
7.打给农户的银行回单
8.收储凭证、入库单
9.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