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永联村办公楼”地名命名的批复》(张住建发〔2026〕40号)文件,将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永琪路向北延伸段以东、永钢大道196号以南、永钢大道196号以西、永钢大道以北范围内的新建商务办公楼命名为“永联村办公楼”。于2026年9月30日报送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