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办)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印发。
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2026年4月2日
附件
2026年度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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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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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 |
价格管理科 |
需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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