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经报请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6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导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执行《2026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26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2026年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2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扣全市“开局拼搏争先年”工作主题,锚定教育“135”发展思路,着力建设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体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特色发展。为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统筹、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相对就近原则。坚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持续巩固公办幼儿园现有覆盖水平,强化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精准监管与专业指导,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全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最大限度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充普惠托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全覆盖,构建更加完善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系。
二、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公民同招、优质均衡原则。以学段贯通、集团化办学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挖潜应对初中入学高峰。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持续巩固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5%以内的调控成果。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保障多孩家庭子女便捷入读同一公办学校,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实施新市民子女“零门槛”入学政策,推进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现新市民子女入学公办学校、优质学校“双兜底”。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以数字赋能简化入学流程,提升民生福祉与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坚持公正公开、科学合理、优质多元、公民同步原则。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工程,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益。优化综合高中班建设,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协调发展。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入学行为,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优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录取办法。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深化育人方式变革,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引导更多普通高中走高质量、特色化、能选择、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四、坚持产教融合、服务民生、层次多样、质量优先原则。紧扣地方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合理调控各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实施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统筹做好职教高考、五年制高职、技工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工作,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多样化的职业教育需求。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报选专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坚持校企协同育人,支持校企合作开设“订单班”“冠名班”“学徒制班”,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加强服务保障,不断完善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保障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机制。
备注:部、省属等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待上级下达后另行公布。
请各区镇、各校根据以上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完善教育配套设施,确保年度招生计划平稳有序落实。
附件:张家港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张教〔2026〕4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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