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的工作效率,提高案件办案质量,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改变现有的专兼职法律援助律师模式,面向本市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
拟面向张家港市招募法律援助律师60名,组建成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
二、招募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大局意识强,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具有耐心、责任心、抗压能力,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
(三)执业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能办理刑事案件;
(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法律援助律师应根据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指导监督,积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一)参与12348热线值机、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的值班,接待来访咨询,指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参与认罪认罚具结工作;
(三)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民事、行政援助案件,及时主动联系沟通,并接受案件质量监督;
(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五)根据要求提供承办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六)参加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其他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于2026年 月 日前,向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电子扫描件。
(二)审查、面试(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7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市律师协会领导、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工作。综合报名人员的个人履历、专业特长,结合卷宗评查、面试等环节的评审结果,统筹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择优确定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名单。
(三)公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
拟确定的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正式确定为法律援助律师。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有序报名。本次招募面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所推荐所内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既是热心公益的体现,也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律所应鼓励所内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二)强化支持保障,促进依法履职。律所应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律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将作为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参考。
(三)健全招募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法律援助律师招募工作原则每两年开展一次,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运行情况,按照条件对资源库实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徐美春,电话:13584432987
电子材料报送地址:13584432987@163.com
附件: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