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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5553/2026-00005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6-17
2026-06-17
张资规发〔2026〕25号
有效

张资规发〔2026〕2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

张资规发〔2026〕25号

各科室、单位:

经清理,我局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4件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科室、单位要抓紧完成文件清理后续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1.《关于聚焦聚力“三标杆一率先”全力推动项目“提速落地”的十条指导意见》(张资规发〔2020〕49号)

2.《关于印发〈经营性用地项目“拿地即开工”操作办法〉的通知》(张资规发〔2020〕96号)

3.《关于执行〈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和〈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数据标准〉的通知》(张资规发〔2020〕191号)

4.《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通知》(张资规发〔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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