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江苏省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法规、规划及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张家港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张家港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做好我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江苏省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法规、规划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灾责任,防、减、救全链条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防治总体形势
(一)2025年度地质灾害情况
2025年,全市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灾)情,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现状
目前,我市凤凰镇和金港街道等低山丘陵地区存在7处不稳定斜坡(详见附件1),其中凤凰镇鸷山1处、金港街道香山、长山6处。
(三)天气气候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汛期我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偏强,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梅雨量接近常年;预计汛期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为2~3个,较常年略偏多,其中有1个将产生较重影响。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分析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结合气候状况趋势预测,预计2026年我市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基本持平。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凤凰镇和金港街道等低山丘陵地区可能会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时段和对象
(一)重点防范区
金港街道香山、长山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区段,凤凰镇鸷山和金港街道香山、长山的部分山体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二)重点防范期
汛期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6月至8月,特别是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暴雨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应重点防范。非汛期强降雨、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时段,也应重点关注。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区段内的工程建设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对象
不稳定斜坡和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区段内的集镇、学校、医院、厂矿、市场、工地等人员聚集区,农村房前屋后切坡,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低山丘陵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周边区域等,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防治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和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
要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基础上,聚焦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紧盯重点防范时段,组织专业精干力量扎实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建立排查-整改-反馈-复核的闭环隐患管控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与发改、气象、应急、住建、交通、水务、民族宗教、文广旅等部门(单位)统筹做好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苏政办发〔2011〕163号)要求,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和巡查,落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分工做好公路交通设施、铁路交通设施、重大市政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水运等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涉灾风险隐患排查。
(二)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不断深化群专结合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相关区镇、街道要坚持发挥群测群防的基础性作用,遴选补齐配强群测群防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强化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联动机制,拓宽直达防灾一线的信息发布渠道。
(三)持续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相关区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
(四)健全强降雨极端天气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为精准应对强降雨、强对流、台风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规范防灾减灾全流程工作,落实全链条管控要求,建立事前预警防范、事中应急处置、事后复盘整改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流程规范及岗位职责。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来临时,相关区镇、街道应按照我市发布的各级应急响应中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详见附件2)。
(五)全面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
对风险程度高、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不稳定斜坡及时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不稳定斜坡,可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措施;对治理技术不成熟或成本过高的不稳定斜坡,采取避险搬迁措施降低灾害风险。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强化动态跟踪监测,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
(六)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相关区镇、街道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做好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成果运用和监督管理,及时将区域评估成果纳入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系统”中,加大力度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在批次用地审批中的应用。
(七)全面开展基层人员宣传培训行动
凤凰镇、金港街道要强化提升基层防灾减灾、预警防御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求,组织开展地方党政干部、基层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避险培训,提升基层相关人员在常态情况和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的防范应对能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科普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识灾避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改、气象、应急、住建、交通、水务、民族宗教、文广旅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联动协同机制,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防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全程监管
凤凰镇、金港街道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的协同和融合。对因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防治责任。
(三)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年度群测群防、“三查”、险灾情速报、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好“防”和“救”的分工与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张家港市不稳定斜坡明细表
2.强降雨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防治全流程管理工作清单
附件1:
张家港市不稳定斜坡明细表
序号
野外编号
位置
经度
纬度
变形趋势
稳定性
风险等级
1
ZJG002
金港街道高峰墓区东北侧
120°22′15.540″
31°57′17.50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2
ZJG005
金港街道镇山西路西侧
120°22′41.540″
31°57′15.64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3
ZJG007
金港街道港区小学南侧 700米
120°23′3.180″
31°56′14.45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4
ZJG009
金港街道金港基督教堂
120°23′22.970″
31°55′58.13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5
ZJG010
金港街道北山村委会南侧 400米
120°23′35.100″
31°56′0.720″
崩塌、滑坡
基本稳定
低
6
ZJG011
金港街道香山风景区东南门东侧120米
120°23′34.460″
31°55′26.63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7
ZJG018
凤凰镇鸷山寺西北侧 200米
120°36′43.050″
31°45′50.290″
崩塌
基本稳定
低
附件2:
强降雨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防治全流程管理工作清单
工作阶段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及流程
责任主体
事前
预警防范
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工作指令传达至属地区镇、街道、村委和自然资源所,通过短信、电话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告知所有受威胁群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属地通过短信、电话或实地走访等形式将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告知所有受威胁群众。
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市防指办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后,视情况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市防指办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后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风险隐患排查
组织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群测群防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如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通知并督促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现场整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并将结果反馈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属地区镇、街道提前准备好应急处置时所需的器械设备(如挖机、铲车)等,或与器械设备租赁单位约定做好应急响应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出动。
属地区镇、街道
事中
动态监测和应急处置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通畅。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
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联合区镇、街道、村委群测群防人员加密巡查频次,观察土体边坡是否有开裂等险情征兆,劝阻逗留人员远离山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如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市防指办及两办,紧盯异常点位发展趋势并开展简易处置。
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
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处置的准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如发现险情快速上报,发现人员将险情信息报至属地村委、属地区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情况后将险情详细情况第一时间报市防指办和两办以及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必要时联系技术支撑队伍赶赴现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织区镇、街道和村委对现场进行临时管控,划定危险警戒范围,封锁危险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开展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事后
风险复核和复盘总结
极端天气结束后的24小时内,组织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开展隐患核查,必要时邀请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如发现问题隐患,指导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开展现场处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全面复盘本轮极端天气全过程工作,剖析问题根源,生成复盘工作报告并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整改清单实施整改措施,完成后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
属地区镇、街道和村委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