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现将专家库成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组
本次专家库调整后,原设立的专业组别不变(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各专业组在库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申报人员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可同时申报多个专业组别。熟练掌握多专业造价业务,综合能力突出人员优先择优入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口碑,能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2.熟悉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计价规范、标准等,专业技术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胜任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技术咨询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3.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从业经验、较高的造价专业研判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近12年持续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且目前在岗,近三年独立承担或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中型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相关业绩。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在库专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延续聘用资格,无需重复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报送。申报材料须于8月30日前报送我局建管处造价科(建设大厦13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申报截止后,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各专业需要,对申请入库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入库的,我局将发文并颁发聘书,聘任期两年。
四、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书面一份,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94755270@qq.com);
2.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员的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一份。
五、日常管理
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身体条件、业务能力、信用评价及行业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人员调整、增补与清退工作。对无法正常履职、违反执业纪律、存在失信行为及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予以退出专家库;符合条件的新增专业人才可按程序申请入库。受聘专家库成员在市住建局统筹下,为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专业类别:市政¨、土建¨、装饰¨、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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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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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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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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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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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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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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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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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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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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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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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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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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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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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独立承担或主持过的较大规模工程计价(填报不少于5项):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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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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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专业类别按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填写。
2.需提供填报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