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014180225/2026-00002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6-02-02
2026-02-02
张城组〔2026〕2号
有效

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张城组〔2026〕2号

本局各科室,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黄晟同志  主持局全面工作和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监督考评科)和人事财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德同志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牵头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行业管理和景观照明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和市政服务中心。联系冶金园(锦丰镇)、高新区(塘桥镇)、凤凰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明同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对外接待、党建群团、纪检、绩效管理、应急管理、综治安全、后勤保障、资产装备、政府采购、工会、关工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人事财务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党建科),协助分管办公室(监督考评科)和人事财务科。联系乐余镇、南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副局长孙浩东同志 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违法建设治理、大督查、维稳信访、机动执法、渣土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油烟噪声联合检查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城管执法大队(含监督指挥中心)。联系保税区、大新镇、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纲同志  负责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市容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创建、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环卫处置终端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协会工作。分管市容管理科、市容管理处。联系经开区(杨舍镇)。

二级主办沈洪源同志  协助高明同志分管人事,负责城管志愿者协会和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促进会工作。

二级主办陈洪明同志 协助孙浩东同志分管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维稳信访等方面工作。

三级主办黄丽芳同志 协助高明同志分管财务、工会等方面工作。

副科职干部沈珺同志  协助刘新德同志分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副科级干部徐洪兴同志 协助高明同志分管党建群团、纪检、应急管理、综治安全、后勤保障、资产装备、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

 

 

 

中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