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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571/2024-00017
部门文件
生产安全监管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04-03
2024-04-03
张安办〔2024〕50号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的通知

张安办〔2024〕50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苏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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