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6年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应急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必修内容。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示范带动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年度至少安排4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至少开展3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2.加强法治建设党的领导。贯彻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党委统领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3.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加强新生效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研究,加强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逐步明确新业态、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事项,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矛盾。
二、提升应急管理防救效能
4.加强应急预案法治化建设。启动新一轮预案修订工作,做好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应对法》配套衔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5.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和协调机制,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6.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科室、执法大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查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落实《苏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使用指导意见》,不得违规授权第三方机构单独入企。畅通执法问题举报渠道,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持续收集线索,推进跟踪督办。
7.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落实《苏州市行政检查办法》,推进合并检查与联合检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信息共享和处理结果互认,减少入企检查次数。统筹编制市、镇二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现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和1家企业对应1个层级执法主体的目标,避免多层重复执法。用好苏州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白名单”管理制度,实现政府精准执法和企业合规经营的良性互动。
8.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标准、程序,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推进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动态更新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等6项标准事项,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公正文明。落实循证执法监管要求,通过系统性采集执法全链条数据,实现执法证据规范率、精准度显著提升。
9.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持续推进“邀约式”执法服务,帮助企业识别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落实行政检查事先预告制度,执法人员应当提前将检查通知告知检查对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研判企业守法情况,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0.严把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督促执法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2026年版)》及《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版)》,推动执法流程标准、严谨、规范。落实《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公正。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审查制度,保障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率、合法性审核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
1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进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管理机制,提升执法监督水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日常、专项监督工作,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年度专项督察,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健全案卷评查、线上巡查、研判分析、廉洁承诺、整改治理“五项机制”,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定期对市、镇两级行政执法案卷开展网上巡查,至少开展1次本辖区执法案卷集中评查。
12.深化行刑双向交流合作。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做实做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1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完善不见面审批办理机制,畅通企业免费咨询渠道,统一办事指南,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指导建议书》“三书同达”制度,做好信用修复管理。做好“三服务”专项行动,开展应企恳谈日、行政许可接待日等政企交流活动,助企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五、强化应急管理普法宣传
14.落实执法者普法责任。制定应急管理部门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说理式执法和整改指导,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依据、后果和维权救济途径。推行“1+3”检查法,即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一次主要负责人能力测试、一次普法宣传及一次反馈会,精准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15.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举措,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复盘分析,通过“以案释法”发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全社会应急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16.扩大法治宣传影响范围。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依托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继续开展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积极发动第三方普法,鼓励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教授、企业负责人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利用自身资源,开展应急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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