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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432/2023-00067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11-27
2023-11-27
张医保待医〔2023〕7号
有效

转发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张医保待医〔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关于调整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附件:《关于调整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3〕31号)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医保待医〔2023〕7号附件:关于调整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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