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区镇文件
014179881/2024-00002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
2024-03-18
2024-03-18
张经办发〔2024〕5号
有效

关于公布2024年度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张经办发〔2024〕5号

各局、室、中心,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办事处、街道,各村、社区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24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决策法定程序,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政法办、纪工委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目录印发后,决策承办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时限,明确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具体人员和进度安排

三、相关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档案管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司法所备案。

四、提交决策草案时,决策承办部门应同时报送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决策的必要性、起草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并附公众、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廉洁性审查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增补相应材料;经审查,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完善相应程序。

、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镇年度工作增加、变更等情况,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及时予以调整。                     


附件:2024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3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经开区(杨舍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承办部门

1

张家港市泗港实验学校(原第六中学)(暂定名)施教区划分以及张家港市泗港幼儿园停招新生后相关服务区调整

2024年秋季新启用学校施教区(服务区)划分,进一步优化区镇教育资源配置,化解入学矛盾。

社会事业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