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和《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单位委托苏州嘉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张家港市永盛幼儿园招生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全面、科学、客观评估。现形成后评估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张家港市永盛幼儿园招生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永盛幼儿园招生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学前教育环境,更好的满足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片区(以下简称“合兴片区”)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张家港市永盛幼儿园(以下简称“永盛幼儿园”)于2023年9月正式启用。自此,合兴片区有两所公办幼儿园(暨永盛幼儿园和沙洲幼儿园)和一所民办幼儿园(暨德美幼儿园)同时运行。
为规范招生入园秩序,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锦丰镇政府”)研究制定了张家港市永盛幼儿园招生工作决策(以下简称“本决策”),暨永盛幼儿园与沙洲幼儿园同步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摇号)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凡合兴片区范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如报名人数未超过该园随机派位计划数,则不派位,全部录取;如登记人数超过该园随机派位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摇号)安排学位。对于首次参与永盛幼儿园或沙洲幼儿园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摇号)失败的适龄儿童,在另一所幼儿园仍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选择是否二次报名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永盛幼儿园或沙洲幼儿园),若二次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该园剩余学位,则不派位,全部录取;如二次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园剩余学位则实行二次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摇号)安排学位。对于放弃二次报名及二次派位失败的适龄儿童,请到合兴片区德美幼儿园办理就读手续。
从2023年至2025年3次秋季招生情况反馈,由于自主报名永盛幼儿园的学生数均未超过该园的额定学位数,因此并未启动本决策制定的摇号招生程序。相关数据如下表。
数据年份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额定学位数 125人 170人 140人 报名人数 106人 153人 128人 实际招生数 100人 147人 124人
一、评估目的
本决策自2023年实施以来,已满两年。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需要对本决策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本次评估的目的主要为以下三点:
(一)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以及绩效性为评估内容,对本决策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评估本决策相关制度及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存在冲突,为本决策今后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三)通过评估总结本决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本决策提出科学、全面的提升措施及修改完善建议,对今后类似决策的方案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片区。
(二)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
由锦丰镇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同时委托评估单位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评估实施阶段
(1)发布公示
2025年9月1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为期30天的后评估工作公示。
(2)开展调研
2025年9月期间,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意见征询、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深入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冶金园社会事业局,合兴片区各村、社区,永盛幼儿园、沙洲幼儿园,两所幼儿园在园儿童家长以及合兴片区的其他居民群众。
3.形成评估报告阶段
(1)编制评估材料
汇总前期调研成果,编制后评估报告,并报送锦丰镇政府初审。
(2)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成果,形成最终评估成果后,报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并完成评估。
三、评估结果
在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评估工作之后,现将本决策的评估结果呈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合法性评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锦丰镇政府作为本决策的决策主体,并由锦丰镇教管办作为承办部门,于法有据。本决策制定程序符合《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等上位文件的具体要求。本决策是对片区内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统筹举措,在内容决策上首先尊重了利益群体自主选择自愿报名的权利,同时考虑到当出现报名人数超过额定招生人数的极端情况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摇号方式保障绝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权益。本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合法。
综上所述,本决策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制定依据均具有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本决策所设的行政权力并非无条件、常态化行使,而是设置了明确的触发条件。过去三年未启动摇号,证明行政权力行使审慎,政府责任履行到位,权责关系高度匹配。本决策保障了合兴片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享有平等的报名权和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的机会,儿童家长则需要遵守为实现公平而设定的规则并承担选择带来的后果。本决策制定当年,合兴片区适龄儿童459人,远超永盛幼儿园125个学位,存在学位竞争白热化的现实风险,为防范不公现象,预先设立公平的分配机制,避免学位供不应求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信任危机是完全必要的。
综上所述,本决策设置的行政权力与责任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一致,且较好的体现了行政管理中的前瞻思维,具备合理性。
(三)协调性评估
本决策的终极目标是“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其所采用的“电脑随机派位+二次报名+民办兜底”等一系列手段,均精准服务于这一目标。随机派位确保了起点公平,二次报名提供了补救公平,民办兜底实现了机会公平,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平保障闭环,举措与目标高度统一。本决策设计的四大情景假设,覆盖了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各环节之间过渡自然,逻辑自洽。明确规定了二次派位的触发条件是“另一所幼儿园仍有剩余学位”,并将二次报名的选择权赋予家长,既尊重了公民意愿,又实现了公办学位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
综上所述,本决策内容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具备协调性。
(四)可操作性评估
本决策在实施前,开展了充分的前期工作,在确保其制定条件和时机成熟,公众支持率较高,以及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均在可承受范围内的前提下予以实施。此外,本决策旨在解决“当公共资源(学位)需求大于供给时,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分配,并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问题,其所规定的电脑随机派位制度,正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国际公认最佳实践之一。本决策涉及的触发条件充分明确,易于执行,同时阐述了从报名、首次派位、二次报名、二次派位到民办兜底的完整逻辑链。对于家长和行政人员而言,执行条件和执行程序清晰明了。
综上所述,从实施基础,以及解决核心问题的具体措施分析,本决策具备可操作性。
(五)完善性评估
本决策的主体流程覆盖全面,内容上涵盖了招生工作的主流情景,逻辑完整,但本决策未规定如果家长对派位过程的公正性、结果的准确性产生质疑时,如何进行申诉。鉴于沙洲幼儿园每年都会启动摇号招生工作,锦丰镇政府实际已经掌握了一套科学且完备的电脑随机派位系统。
综上所述,本决策在制度、组织、技术、保障等方面具备完善性,但在纠错方面尚存短板。
(六)绩效性评估
自2023年本决策正式实施以来,永盛幼儿园已顺利完成三次招生,因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而从未启动电脑随机派位。这三年期间,整个合兴片区内学前教育的招生工作开展有序,整体平稳,未引发任何社会风波,也无针对性的投诉维权记录,这也是本决策间接维护了“秩序”与“公平”的有力证明。
永盛幼儿园自202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招生情况良好,办学质量优异,现已开设托、小、中、大四个年段共14个班级,目前在园幼儿359名。自开园至今,幼儿园先后创建成为苏州市智慧安防三级学校、张家港市幸福家长驿站、张家港市语言文字规范学校。
综上所述,本决策的核心措施虽未启用,但从合兴片区有序的招生秩序和永盛幼儿园优异的办学品质方面分析,本决策具备一定绩效性。
四、现存问题
从现有信息分析,决策内容中未针对异议或纠纷制定相应的申诉与复核机制,未来若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因反馈渠道不明晰,影响异议、纠纷受理效率。
五、评估结论
本决策是一项应急保障措施,在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等方面表现良好,符合当前学前教育公平化要求,因实施至今,并未触发启动条件,因此本决策尚处于“备而未用”的状态,有待进一步实践检验,绩效性暂难以量化。经评估认为,本决策在学位充足背景下发挥了“预防性”作用,也是合兴片区目前优良稳定的学前教育秩序的重要保障之一,是一项科学合理的重大行政决策。
六、评估建议
为解决“决策缺乏申诉与复核机制”的问题,建议增补专门的“异议申诉与复核规程”,从而进一步完善政策闭环。具体内容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明确申诉受理机构
建议成立由锦丰镇政府文教部门牵头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二)界定申诉范围与时限
明确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具体事项,设定明确的申诉有效期,以保障招生工作的效率与秩序。
(三)规定申诉方式与处理流程
提供多种渠道,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处理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受理结果反馈至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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