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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144/2026-00002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
2026-02-26
2026-02-26
锦政发〔2026〕7号
有效

关于公布2026年度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锦政发〔2026〕7号

各局(室)、综管中心、国资公司: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要求,现将《2026年度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根据园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园政法办法制科、园纪工委审查调查科、园政法办综治办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相关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法制科备案。

三、提交决策草案时,决策承办部门应同时报送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决策的必要性、起草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并附公众、专家意见及其采纳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廉洁性审查报告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退回决策承办部门完善相应程序。

四、根据园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6年度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锦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承办部门

1

张家港市锦丰中心小学东校区终止办学后相关服务区调整

为应对校区生源持续减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效率,解决现有服务区划分无法适配区域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的问题,使服务范围与区域教育发展相匹配,让原东校区的学生能够享受更优质、更完善的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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