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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603/2023-00207
区镇文件
文秘工作
张家港市乐余镇
2023-07-03
2023-07-03
乐党政办发〔2023〕22号
有效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乐党政办发〔2023〕22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府办〔202350号)、《张家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张政办〔202329号)要求,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在全镇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事故压降根本目标,持续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在前列,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短板,立足“小切口、抓关键”,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成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有序。

    二、主要任务

对照“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期间先后制定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方案,结合近年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各级巡视、巡查、督导、考核等指出的问题,以及需要持续推进的重点整治事项,着重梳理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明确全镇14个方面、20项重点整治内容并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条线)要紧紧扭住“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体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

1.开展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问题,对在役装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装置运行情况和安全风险状况,按照分类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要求,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小型油气储存企业配齐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督促油气存储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并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冶金等工贸企业

3.整治规范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今年年底前完成从业人员30人以上、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推动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合法合规。(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镇村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深化提升工作。重点整治镇村工业集中区和出租厂房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摸镇村工业集中区及出租厂房底数,建立整治档案,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双七十”(工业集中区内70%以上企业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全镇70%以上工业集中区实现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出租厂房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月推荐、季评审、年评比工作机制,创建一批安全管理示范性出租厂房。(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燃气

5.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推动全镇各类使用燃气场所应装尽装、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今年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规划建设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扎实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督促各类燃气用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等器具和配件,特别是淘汰老旧橡胶软管,更换成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或不锈钢波纹管。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今年年底前将非居民用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全部更换。(责任单位:规划建设条线、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自建房等既有建筑

7.加快推进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持续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疑似严重损坏”房屋的安全评估鉴定。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清人、停用、封房等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日常巡查,防止出现人员回流。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一栋一策”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责任单位:规划建设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

8.深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按照《202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风险、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管控危大工程,持续狠抓“一带一帽”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整治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施工现场生活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规划建设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

9.持续强化“两客一危”全过程安全监管。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报送,推进落实“五必查”;督促企业使用行前测评系统,按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充分利用“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信息化平台,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交运中队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问题,普通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2%以内,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对超限超载行为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进行处罚)治理措施。(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运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交通

11.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定期认定通报制度。重点完成苏州市级挂牌督办的乐丰路路段(乐兴南路一西环路)道路隐患整治。同时,今年年内至少分别创建1条“零死亡道路”1处“零死亡社区(村居)”、1家“零死亡重点运输企业”,努力争创“零死亡区镇、街道”。(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运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村交通管理秩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精准化、系统化、综合化转变。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牵头,农路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消防

13.深入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问题,重点突出违法建筑、消防栓、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动各级力量,针对“九小”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广告牌等问题。大力发展“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对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防工程、危化品企业、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科研机构、文化旅游、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私人影院、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防范消防重大安全风险。坚持直流、交流充电桩团体标准引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新建和提档升级工作。(责任单位:乐余派出所、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旅场所

14.加大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定期联合开展检查,重点整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文化体育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验室(学校和科研院所)

15.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整治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储存等不规范问题,加强实验室安全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整治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不规范问题,涉危学校和科研院所全部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或小微收集体系管理,推动开展收运处一体化集中服务。(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渔业

16.持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全镇执法队伍安全监管能力培训,全镇渔政执法人员100%轮训。加强督办、通报、约谈机制。加强防汛、防台风预警预防。全面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农村服务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水上交通

17.加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责任单位:交运中队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

18.加强气瓶安全监管。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大报废气瓶监管力度,对全镇范围内达到报废时限或长期未进行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追回并注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全面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严格贯彻落实《苏州市老旧电梯评估方案》相关要求,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故障频发、市民投诉较多的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9月底前完成全镇老旧电梯安全评估,12月底前完成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乐余分局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城市地下管网

20.持续开展窖井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窖井盖重复破损、沉降等问题,结合道路养护维修、大修改造等工作,持续推动可调式、一体式防沉降井盖座、智慧井盖等新技术应用,12月底前完成城市道路窖井盖整治更新。(责任单位:规划建设条线牵头,相关部门(条线)按职责分工负责)

电力、船舶修造、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医疗机构、危废固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车充(换)电设施等新行业新业态专项整治,按照《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以业务相近、专业相通、便利监管等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由牵头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各相关部门(条线)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精心谋划组织,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隐患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条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盯紧重点部位、重要环节,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重大隐患问题整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加大突击检查力度,综合采用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对重大隐患紧盯不放,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做到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三)强化问效问责。我镇要将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安委办统筹推动,运用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的警示提示、督办、约谈等手段,加强全过程监督,推动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条线)要按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总体部署,每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联系人:乐余镇应急管理局袁清清,58609019

乐余镇党政办公室

                                             20237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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