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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11X/2026-00001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大新镇
2026-01-07
2026-01-07
大政发〔2026〕1号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大新滨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通知

大政发〔2026〕1号

大新社区居委会:

你们关于成立大新滨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大新滨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有效期5年。

大新滨江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依法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大新滨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组成成员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大新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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