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工作;
2.做好庆祝第39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3.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
4.承办江苏省社区教育工作现场会;
5.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6.举办张家港市第八届体育运动会田径比赛暨2023年度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7.组织开展第十一届“行行出状元”张家港状元赛学生组比赛;
8.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问需式”督导选题申报工作;
9.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庆祝第39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2.做好《师者正青春》《教育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3.做好《优质均衡宣传画册》编辑和印制工作;
4.做好《优质均衡创建宣传片》的拍摄和后期工作;
5.完成创建宣传微信电影的拍摄和后期工作;
6.协调开展并做好“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2023年度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8.做好2024年度教育系统保留车辆更新计划的填报工作;
9.组织做好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微课大市决赛的相关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3年新入编教师工龄认定工作;
2.做好新教师、调动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3.完成教育系统人员类型与工作量、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师资需求等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4.做好调动人员、新教师实名制系统入库工作;
5.做好江苏省一体化平台新教师入库工作;
6.协助做好教师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
7.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工作;
8.启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
9.完成2023年暑期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补招)招聘工作;
10.办理9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建设工作;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开展全市学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做好直属学校暑期维修项目验收、审计工作;
6.做好近几年新建学校设施设备尾款资金申请工作;
7.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和2023年预算追加工作;
8.做好三季度GDP-教育工资增速指标测算和上报工作;
9.组织开展对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10.做好9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上报工作;
11.持续推进教育部门数币推广落实相关工作;
12.持续做好直属单位(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3.继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学校)2022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14.继续开展外校资产处置工作;
15.持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学校)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
16.持续做好民办学校收费检查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17.做好直属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食材指导价定价与供应商月考核工作;
18.组织开展全市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培训;
19.督促各校完成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学生春季未资助原因填报并审核;督促各校完成秋季学期省资助系统特困库导入、比对工作;组织各校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系列活动;敦促助学贷款到期学生还款。
基础教育科
1.指导学校做好新学期学生报到各项工作;
2.做好省阳光平台新生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苏州市基础教育各学段事业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新学期课后服务的启动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4.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生信息上报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中小学学籍审核工作;做好小升初学生信息的核查比对工作;指导做好省学籍管理系统中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
5.组织民办幼儿园资料考核;继续推进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区镇治理方案的修订;
6.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7.开展“勿忘历史 吾辈自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主题活动;承办苏州市国防教育现场推进会;做好张家港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8.做好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情况督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做好第二届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参赛选手的组织工作;组织召开张家港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推进会;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活动;
9.推荐参加2023年“沙洲匠星”首届张家港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大赛;
10.举办2023年张家港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营区校联赛暨中小学生“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预选赛(小学组);举办张家港市第八届体育运动会田径比赛暨2023年度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举办2023年张家港市“育苗杯”中小学生游泳比赛;举办2023年张家港市第五届中小学生民乐演奏大赛初赛;
11.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工作;做好初一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工作;做好江科大和沙工大一新生的PPD筛查工作;
12.指导做好新一轮外籍教师报备和岗前培训工作;推进“两港”姊妹学校结对签约工作;组织做好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张家港系列活动;指导新增学校(幼儿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指导做好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工作;
13.配合做好张家港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做好第1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小发明比赛和第5届家庭创客大赛组织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承办江苏省社区教育工作现场会;
2.组织开展第十一届“行行出状元”张家港状元赛学生组比赛;
3.指导各职业学校按要求做好学生开学各项工作;
4.做好智能制造设备技术应用赛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备赛参赛工作;
5.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相关事业数据统计工作;
6.做好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分析及总结工作;
7.指导相关学校做好2023级新生军训工作;
8.开展职业学校优秀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
9.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教材备案等工作;
10.继续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11.做好各区(镇)社区教育中心及市镇两级老年大学开学工作;
12.制定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方案;
13.组织参加苏州市首届“苏康养杯”中老年才艺大赛暨“家门口老年大学”成果展演;
14.组织参加2023年省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培训。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开展“江苏省校园安全隐患监控平台”“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后台数据更新和校级管理员操作能力线上培训;
3.会同市委政法委对全市校园安防及周边安全情况全覆盖检查;
4.会同市监局对全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检查;
5.会同相关部门对6所新启用学校开展智慧安防达标验收;
6.启用运行全市校园安防数字化指挥中心;
7.会同公安部门推动落实为寄宿制学校增派“护学岗”工作;
8.组织召开新学年校园安防安保工作推进会;
9.持续推进全市校园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10.召开全市校车(通学公交)暨学生集体外出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高标准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召开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完成并下发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情况通报;
3.下发“问需式”督导实施办法;
4.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基础指标摸底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推动区(镇)紧盯短板弱项,制定整改解决方案;
5.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级评估迎检准备工作;
6.协调组织苏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7.召开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部署落实省督导委员会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督导;
8.撰写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9.督促各学校完成“苏培计划(八五普法)”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10.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11.组织学校收看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开学法治第一课”;
12.组织学校参加第八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省赛)。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园丁先锋”党建文化品牌示范学校、示范党支部评选工作;
2.做好学校党组织委员补选工作;
3.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根据上级安排);
4.做好新入职、调动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录入工作;
5.做好第三季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填报工作;
6.开展“师者同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
7.做好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工作;
8.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9.协助做好公益性岗位招录监督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自学考试新生现场验证、免考办理、毕业证书领取工作(9月1日-5日);
2.做好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网上报名审核工作(9月3日-11日);
3.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考务培训及测试工作(9月14日);
4.做好中招补录工作(9月15日-17日);
5.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工作(9月16日,考点:张高中、梁丰初中);
6.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9月23日,考点:中专校);
7.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9月23日-25日,考点:苏理工、沙工、城职院);
8.做好成人高考及自学考试考务准备工作(9月25日-28日);
9.做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9月25日-28日)。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新学期调研及研训活动;
2.做好高三9月期初测试及质量分析;
3.做好职教市状元赛命题、报名及准备工作;
4.承办苏州市小学科学优质课比赛;
5.召开各学段教学工作会议暨质量分析会;
6.召开“十四五”苏州市课题成员会议(小学综合、科学);
7.组织市第七届小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15日,沙洲小学);
8.承办苏州市园本教研现场展示活动;
9.组织江苏省2023年度教科规划课题及第15期教研课题初审;
10.组织江苏省2021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现场检查;
11.继续组织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等专题培训;
12.组织教育系统后勤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13.启动义务教育学段初任班主任培训;
14.组织公益性岗位教师业务培训;
15.组织第一批“四有”好教师团队中期评审、第二批“四有”好教师团队方案修改指导会;
16.拟定第25届课改展示方案。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技术学会创客教育活动;
2.组织2023年张家港市中学英语口语电视大赛;
3.组织学校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及新学年信息化设施设备的数据更新;
4.组织开展张家港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5.继续做好学校设备采购及验收工作;
6.督促校服中标商严格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新学期的校服发放工作;
7.配合做好教师节的宣传与拍摄等工作;
8.汇总统计全市学校近一学年教学设备配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