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积极营造民政法治环境和氛围,为推进我市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高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局形成“谋事想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浓厚氛围。
(二)带头尊法学法,树立法治信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主持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6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2次,并发动全体执法人员线上学法考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4名青年干部新考取执法证。组织学习《慈善法》《婚姻登记工作条例》等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严格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上会、不签发。
(四)强化跟踪监督,确保落地见效。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调研“必答题”,多次带队直插养老机构、基层社区一线,对资金发放、机构安全、救助公示等开展实地检查。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并对相关科室提供指导,确保了各项法治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干部培训“必修课”,全年组织集体学法6次,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慈善法》《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学率、参考率均达100%。通过“一把手”领学、专家讲学、以考促学,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压实组织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中共张家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局主要领导牵头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张家港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修订)》,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年内对140余份重大合同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单部门与跨部门任务“合并同类项”,检查频次和民政服务机构迎检负担均大幅下降。全年开展联合抽查12次,完成率、公示率、问题整改率均达100%。
(三)聚焦民生福祉,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一是筑牢社会救助底线。依法实施“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全年通过年审、入户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核查低收入家庭5292户,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依托“救急难”平台构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机制,成功入选民政部揭榜挂帅单位;成立“港好助你”服务类救助联盟,为1023名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质+服务+发展”综合帮扶,实现普法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二是优化“一老一小”服务。积极推进“关爱民生法治行”,牵头开展青少年公益暑托班,联合市检察院为15名7—12岁学员精心提供为期20个工作日的公益暑托服务。印发《关于促进张家港市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联合财政局修订《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实施“慈善+老年餐桌”服务试点。成功举办第十六个“敬老月”主题活动,“时间流转焕生机‘互助养老’赋新能”项目入选全国“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领域的典型案例。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严格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完成775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6家。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廉洁合规建设,推广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服务清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四是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推广全国首部县级《白事通》办丧指南,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取消礼仪服务中10项收费,降低“拣灰炉”“长明灯”等35项收费,显著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婚姻登记处自7月27日起新增周日结婚登记服务,在“5·20”、重阳节等节点举办集体婚礼,增设“幸福+公益法律援助”项目,全方位守护家庭和谐。
(四)优化政务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工作,积极推动自然人“身后一件事”和“婚育一件事”等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和措施,大力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二是畅通诉求解决渠道。依法办理群众信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全年共受理信访件8件,12345工单179件,及时受理率和到期办结率均为100%,做到了矛盾及时化解。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高标准承办全省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苏州市2025年社会救助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团市委、市慈善总会举办“心有光向春行”张家港市首届青春公益嘉年华等活动,积极派员参加市司法局主办的“民法典游园会”“法润沙洲·与宪同行”等普法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港城新风尚。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近年来新考取行政执法证的青年职工较多,部分青年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尚有不足,执法取证、案卷制作等实操环节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的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的普法活动仍较多采用发放资料、集中宣讲等传统形式,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精准普法的探索还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有待完善。虽然个案合作层面,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合作较好,但常态化协作机制仍需健全,更好发挥监管合力。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用于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展现出新的担当和作为,不断开创开化民政全面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夯实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基础,利用“清明节”“七夕”“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传统节日、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救助、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民政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情景剧等新媒体、新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持续加强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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