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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6-01-12 10:44:00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25〕52号)等文件要求,以提升水务治理效能、保障全市水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水务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习近平经济思想、党的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多场主题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6名新提拔中层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10次、专题学习7次、专题研讨8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水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案例交流等活动11次。

(二)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法治工作常态化。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张家港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文件要求,确保决策民主科学法治。将法治建设纳入市水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水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高质量开展《张家港市污水专项规划(2019-2035)修编》《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的实施意见》等决策事项的制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范履行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出台《张家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市水务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6个。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4个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出现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采购合同等工作中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决策法律风险。

(二)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常态化做好水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维护,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畅通内部审核推送机制,实现55项水务事项“一网通办”,办件归集率和办件事项覆盖率均达100%。指导区镇承接好赋权区镇审批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有效提升申请人办事效率。2025年,办理涉水行政许可50件,6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审批。涉及工改的4类许可事项40件办件全部通过工改系统办理。引导11个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5年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13名初次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上岗培训工作并取得执法资格;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核查评估,为5名不在执法岗位人员办理执法资格注销申请手续。通过案卷制作指导、案卷自查互评等方式,提升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把执法说理贯穿于现场执法、询问、处罚告知等环节,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计划及执法监督计划,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市场主体55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扣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完成2项问题。规范日常执法巡查,开展江堤、河道、水源地保护等日常执法巡查258次,出动执法人员742人次;充分运用水政、公安、海事三部门和两岸四地的联合执法优势,高压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开展水上巡航68次出动执法人员251余人次。

(五)积极推动水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推进涉企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18家重点排水户、10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市水务局负责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整合涉河建设项目涉水建设、水土保持、排水管理、水资源及供水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开展“一件事”集成监管,累计检查企业(工地)38个,为市场减负。

(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推进水务“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法治宣传工作,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启动仪式为开篇,市委书记与市长联名发表公开信,各部门聚焦行政管理对象指导服务、青少年水情水法特色服务、全民水法宣传服务等普法项目,组织广场普法、线上答题、水法宣传“六进”、巡河护河宣讲等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不断扩大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务法治意识。青少年“法治护水”沉浸式教育实践项目被遴选为我市首批“法润沙洲法护未来”公益法治项目。

(七)加强监督推进法治职责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公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答复意见均为A类,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苏州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支持和配合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导向,受理各平台工单40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法主动公开信息336条。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处置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张家港市行政执法“一案一卡”监督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市水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等方面的要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水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存在差异,部分人员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在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的规范性有待提升。科技手段赋能执法的广度与深度不足,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智能化监管方式应用尚未全面铺开,在面对非法采砂、违法取水等复杂案件时,从线索发现、现场制止、调查取证到依法处理的整体效率有待提高。

(二)“综合查一次”协同机制有待优化。涉水监管存在部门协同壁垒,各业务科室的巡查检查计划统筹还需进一步加强,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合力;此外,在与外部门的协作中,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的顺畅度有待提升,跨部门联合执法效能未能最大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巡查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检查计划的系统性、科学性有待增强,未能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三)水务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普法工作存在重节点宣传、轻常态推进的现象。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较为单一,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互动性、吸引力有待加强。“水法六进”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针对机关干部、企业法人、乡村群众、学校学生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供给不足,精准化程度不高。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的深度和频次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和行为引导作用。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水务法治建设、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水务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一)加强水务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常研究、年终有总结,全面组织好法治水务建设。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养,推动干部职工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把合法性作为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的前提,推动水务工作依法实施。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行为程序,确保水务工作全程在法治轨道运行,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减少不当执法行为发生。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学、练、考”三维模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规范涉企现场行政检查,谋划推动2026年度双随机计划及行政检查计划,扩大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将行政检查事项科学纳入全市“综合查一次”场景,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和检查事项,实现本部门本领域“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反复检查。聚焦水事违法高发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力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以“九五”普法规划开局为契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立足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政务新媒体、法治文化阵地等平台,联动水情水法公益科普宣讲队开展沉浸式、互动式宣传,创新推出政策解读短视频、普法小课堂、案例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深化“执法+普法”融合机制,将法律宣讲贯穿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执行全流程,对涉案主体采取“一对一”释法说理、警示告诫等方式,把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转化为普法宣传过程,实现以案释法、靶向普法。聚焦机关干部、企业法人、乡村群众、学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针对企业取用水、排水许可等高频事项组织专题宣讲,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水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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