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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1-19 14:44:43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市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精管善治等纳入2025年城市管理“126”工程,制定《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2025年张家港市城市管理普法工作计划》,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锚定目标方向。年内以专题会议、“区”“城”融联会议等形式部署推进“关爱民生法治行”、“城管进社区”、规范涉企行政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重要内容。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专题讲座。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内开展学法5次,重点学习党内法规、与法治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新规定。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定的政策文件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且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

二、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贯彻落实苏州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各镇(街道)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执法行为、执法效能、执法监督、执法保障、人员管理五大类制度,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一单一库”制度体系,提升基层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构建1+X+6”一体化综合执法体系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城管领域执法人员交流。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与上海杨浦区、无锡江阴市等地执法结对,主动融入长三角执法一体化建设。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年初制定《2025年度张家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培训计划》,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队伍分层分类全覆盖培训。建强用好城管“1+N”实训体系,依托实训中心模拟街区场景,创新执法实景教学课程,帮助参训人员在实战模拟中掌握规范的执法流程和用语、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规范等。全年举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轮训、执法实务培训等培训23次,参训1347人次,有效提升队伍能力素养。在首届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技能大赛中,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

2.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执法队员、协管员和市容服务企业人员“三同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技能大赛,以赛促优;印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汇编》,规范裁量权行使;聚焦城管领域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首创城管数治联合研发中心,强化信息赋能。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等城管领域执法条线重点工作任务,对各区镇(街道)开展指导调研,畅通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渠道,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评查2023年以来涉企案卷400余份,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执法质量。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年初制定《张家港市城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及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指导,“伴随式协同式”指导办理重点难点案件80余起。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持续深化市镇两级纠察,市级层面将纠察机制与“大督查”体系进行融合,发挥好“既查业务、又查队伍”的综合作用,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纠察。今年以来,开展市镇两级纠察451次,发现各类问题137起,均已闭环处理。以提升案卷质量为抓手,强化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管,常态化落实案件月度评查机制,共评查案卷1020份,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至执法部门整改。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规范开展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年初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月末细化月度计划,经向市司法局备案后依法公开,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无序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检查文书。落实“沿街门店市容秩序执法检查场景清单”,会同各镇(街道)开展联合检查,依托沿街门店“绿黄红”三色动态评价机制,对绿色门店免检,对黄色门店抽查,对红色门店必查,压降行政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效能。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9次,联合检查占执法检查比重为94%。行政检查频次与去年相比下降53%。

2.落实“免罚轻罚”清单。贯彻落实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和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2025版),组织集中学习,明确适用的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条件和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免罚轻罚”案件办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共办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起,涉及金额1100元。

3.创新沿街商户管理。创新沿街商户管理模式,推行沿街门店“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围绕沿街商户经营周期内证照办理、门店装修、营业过程、关店停业等不同阶段提供服务,做到普法在前、提醒在前、检查在前、交底在前。创新“633”服务举措,指导店招设计、开展合理商业外摆提振消费,动态施划温情线469处。在全市组建城管服务专员队伍41支,配置城管服务专员268名,为沿街商户、重点单位提供一对一精准指导,累计服务商家2586户。深化“城商协作”,探索商户自治。

(四)推进“城管进社区”

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推动城市管理资源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科学搭建“城管进社区”网格框架,全市划定125个网格,打造“蓝”管家工作室等实体阵地20处,城管队员通过“常驻、轮驻、动态巡驻”等方式全面进驻社区,打造12个试点社区。建立“四方议事”机制,与社区、物业、居民代表定期互动,围绕社区环境提升、公共设施维护等民生问题协商120余次。组建“1+N+X”的网格队伍,明确1名城管队员为社区城管网格长,整合自有力量(城管执法队员、辅助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环卫工作人员等)与协作力量(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等),累计开展联勤联动210余次,协同解决占道经营、毁绿种菜等问题1350余件,基本实现“小事网格内解决”,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

制定《2025年张家港市城市管理普法工作计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重点普法任务,为年度普法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点群体,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一是创新载体“智慧普法”,运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普法活动信息等内容70余条。在城管机器人中嵌入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互动式普法。二是重点人群“精准普法”,面向行业企业,精准对接企业学法需求,重点开展行业规范培训教育;面向沿街商铺上门普法,突出宣传与商铺经营密切相关的规范;面向社区群众,利用全市20余座城管进社区前沿阵地开展常态化普法活动,重点普及垃圾分类、车辆停放等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规定;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课堂、小城管体验、城管研学等普法活动。三是特殊节点“集中普法”,结合“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普法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普及公共法律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开展“朝夕同行”垃圾分类宣教工作,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

三、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在教育形式和学用结合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自媒体时代,执法工作面临的舆情风险增加,应对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在信息技术赋能依法治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形式,充分运用数字科技提升治理效能。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统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制定,强化行政能力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结合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2.完善城管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并健全执法规范制度,聚焦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等关键内容,进一步明确执行标准,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全流程精准指引。进一步健全行政过错纠正、责任追究等机制,以刚性制度保障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3.创新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应用力度,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整合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等技术,通过远程调取监控、查看数据等形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行为,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

4.持续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各项要求,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依托城市管理“1+N”实训体系开展教育培训,坚持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并举,系统性推进城管领域大练兵活动,持续提升城管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5.建立多元执法监督机制。建强市、镇两级法制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内部监督水平,以高质量内部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运用信息系统收集门店、企业等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在充分搜集民意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预警提示,便于针对性整改,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和规范性。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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