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奎克好富顿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金属加工涂层材料新建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小明沙路以西,港丰公路以北 |
奎克好富顿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区、罐区、公用工程等,拟购置调合釜、反应釜、灌装线、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122台(套),建成后达产年将形成年产6万吨金属加工涂层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金属轧制液2.91万吨、金属加工液1.83万吨、金属清洗剂0.22万吨、金属压铸液0.36万吨、合成酯0.42万吨、特殊酯0.26万吨。 |
1、水污染:本项目生产中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经厂内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部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部分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接胜科水务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河流及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等,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边界起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无敏感点。 3、噪声污染:本项目经过一系列的隔声降噪处理后,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其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项目对各类固废进行了分类收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化污泥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再进行归类,出具前暂按危废要求储存;一般固废外售处置或环卫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固体废弃物实现零排放。 |
已按规范开展 |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