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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6-09-20 16:07:34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

①A区规划总面积11712亩(7.808km2),其中:

A1东至张家港河,南至港西中路、东横河,西至江海南路、天永路,北至香南东路,面积为2167亩;

A2东至太字圩港,南至塍东路,西至港华路,北至南横套河,面积为888亩;

A3东至港华路、华达路,南至澄杨路、南横套河,西至天生港路、文星北路,北至文昌北路、文滩河,面积为1083亩;

A4东至华达路、港华路,南至晨丰公路,西至金田路、十字港,北至十太港、晨港路,面积为5297亩;

A5东至长江明珠路,南至同塍路,西至张家港河、封庄路,北至张杨公路、柏林南路、浩波北侧,面积为2277亩。

②B区规划总面积5243亩(3.495km2),其中:

B1东至邱家港,南至香山河,西至香山南路、老港、张公港,北至长宏路、巫山港,面积为2272亩;

B2东至巫山港,南至临江路、长江西路,西至江阴,北至长江,面积为2971亩。

③C区规划总面积9140亩(6.093km2),其中:

C1东至太字圩港,南至太丰港,西至永兴家园、健康弄、沙洲医院,北至河道,面积为1240亩;

C2东至朝东圩港路,南至新乐路,西至张皋路,北至长江,面积为7900亩(其中:段山重装产业基地内东至段山港、朝东圩港路,南至新乐路,西至张皋路,北至五友拆船厂南侧、天港路,面积3700亩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作为远期控制区)

规划期限:2024~2035年,规划近期:2024~2030年,规划中远期:2031年~2035年。

产业定位:以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半导体装备以及传统特色装备为主导产业,打造成为绿色、智能、安全的高端重型装备制造业基地。

智能装备:细分领域为新能源、半导体等智能化自动生产设备、智能器件模块设备,聚焦光纤激光器、泵浦源产业、激光自动化设备其他系统组件。

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聚焦“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控制系统。

半导体装备:细分领域为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聚焦晶圆制造等前道装备、刻蚀及薄膜沉积设备、封装设备、测试设备。

传统特色装备:细分领域为通用装备、专用装备,聚焦氢制备、液化、储运装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根据《2025年张家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张家港PM2.5保证率日均值、臭氧不达标,其余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

现状补充监测: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现状监测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或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周边范围内地表水总体水质较好,除段山港、朝东圩港、太字圩港、老套港、南横套河氨氮不达标外,其余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应水质目标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区内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氨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Ⅴ类标准,其他指标均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居住用地点位T2、T4和T9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工业用地点位T1、T3、T5、T7、T8和T10土壤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农用地点位T6和T1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6)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植被类型相对较少,主要为人工植被和农田植被。区域内野生动物有鸟、鼠、蛇、蛙、昆虫等小动物,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规划区域内外河道较多,水生生物主要有淡水养殖的鲫鱼、鲢鱼、草鱼等普通鱼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甲壳类动物;水生植物含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挺水植物和浮水植物。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及周边主要敏感点及区域大气环境的模拟,常规因子SO2、NO2采用AERMOD模型进行计算,规划近期和远期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背景浓度后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HCl、二甲苯、硫酸雾、氨采用导则推荐的AERMOD模型进行计算,新增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且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规划近期和远期PM10、PM2.5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规划实施后区域PM2.5的k≤-20%,可判定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规划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排入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厂的设计接纳水量范围内,污水厂正常运行时,污水排放不会引起河道水质超标现象,且不会对河道现有水质造成明显冲击,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在道路旁无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噪声质量标准,所有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为4~8dB(A)。道路两侧40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4~8dB(A)。按照规划,在主要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10~50m宽的立体防护绿化带,这样就可降低交通噪声5~10dB(A)。如噪声降低10dB(A),则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40m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园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典型企业废液池发生污废水泄漏后迁移距离较小,因此污染物对周边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事故状态防护措施失效条件下,主要对废水排放处小范围内的地下水会产生一定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苏州扬子江高端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滨江大厦7楼

联系人:崔科

电话:05125832050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337号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lwl@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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