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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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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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万套智能灵巧手产业化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 |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三4层空余车间建设本项目,购置单张印刷机、卷对卷印刷机、快干炉、烘箱、全自动复合机等设备,年产100万套智能灵巧手。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19#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新增的噪声设备主要是单张印刷机、卷对卷印刷机等,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属于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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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