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一)办理登记核查业务,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车辆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经营合同及复印件(出租车企业加盖公章、车辆实际出资人签字)或出资证明;
6.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办理规范经营关系业务,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解除挂靠经营协议书及复印件(出租车企业加盖公章、车辆实际出资人签字);
2.出租汽车车辆服务合同(出租车企业加盖公章、车辆实际出资人签字);
3.车辆实际出资人为2人及以上的,须自行协商明确1名权属登记人,并签订《出租车车辆权属声明书》(车辆实际出资人为1人的也请填写)(详见附件2);
(三)办理出租车车辆转让业务(含车辆产权证、行驶证),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出租车权属登记人身份证;
2.出租车辆行驶证;
3.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4.《张家港市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车辆信息联动核定表》(详见附件3)。
(四)办理出租车车辆营运证件业务(含车辆经营权证明、道路运输证),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出租车车辆权属登记人身份证;
2.出租车辆行驶证(新);
3.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新);
4.出租汽车车辆服务合同(出租车企业加盖公章、车辆实际出资人签字)
5.出租车车辆照片(拍摄角度参照行驶证,手机拍照即可)。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解除挂靠经营关系
出租车企业、车辆实际出资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挂靠经营协议书,解除挂靠经营关系。原挂靠合同存续期间存在纠纷等情况协商不一致的,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二步,明确车辆权属登记人
解除挂靠经营关系后,车辆实际出资人为2人及以上的,自行协商明确1名车辆权属登记人,签订《出租车车辆权属声明书》(车辆实际出资人为1人的也请填写)。
第三步,签订车辆服务合同
选择1家具有经营资质的出租车企业提供服务,签订出租汽车服务合同。
第四步,办理规范经营关系业务
所有实际出资人携带“办理材料(一)(二)”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出租车车辆,共同前往集中办理点。
现场填写《申请书》,并在《出租车车辆权属声明书》上现场确认签字,办理规范经营关系业务。办理完成后,现场开具《张家港市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车辆信息联动核定表》。
第五步,办理出租车车辆转让业务(含车辆产权证、行驶证)
前往公安车管所办理点,办理出租车车辆转让业务;车辆权属登记人携带“办理材料(三)”全部材料原件,驾驶出租车车辆前往办理。
第六步,办理出租车车辆营运证件业务(含车辆经营权证明、道路运输证)
携带“办理材料(四)”全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前往行政中心,办理出租车车辆经营权证明、道路运输证。
三、车辆服务企业信息
根据出租车企业反馈,拟为完成规范经营关系的出租车提供传达行业政策、处理投诉、发票领取、补贴申报四项基础性免费服务的企业信息如下,供自行选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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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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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家港保税区通运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路8号 |
高先生 |
13601564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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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家港市乐得发客运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西路公交停车场 |
何先生 |
13962266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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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家港市佳安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7号 |
潘先生 |
13962247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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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家港市希尔发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杨舍镇英才路18号 |
陆先生 |
1390156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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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家港市亨通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西路公交停车场 |
何先生 |
13962266518 |
四、其他事项
1.办理材料及照片应清晰完整。
2.遵守现场秩序,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行相关业务。
3.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3962520503 朱女士:13151187335。
附件1
张家港市区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申请书
我(我们)已知晓市政府《张家港市巡游出租车改革工作方案》(张政发〔2026〕9号)相关规定,以及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张家港市出租车经营关系的通告》相关要求。申请参加张家港市巡游出租车经营关系登记核查,已如实提交了挂靠巡游车车辆(车牌: )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已与原出租车企业 签订解除挂靠经营协议书,原经营合同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关系已处理完毕,并自行协商一致明确了车辆权属登记人。
我(我们)承诺: 我或我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严格遵守出租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出租车经营服务。
以上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或违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出租车车辆权属声明书
我(我们)系巡游出租汽车(车牌号:苏 )的实际出资人(姓名) ,现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由 (身份证号码: )作为该巡游出租汽车的权属登记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出租车车辆经营权证明、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等),并全权代表我(我们)办理该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的一切事宜。
我(我们)声明并承诺:如因办理上述车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等事宜产生纠纷的,由我(我们)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以上为我(我们)所有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思表示。
我(我们)明确知悉本声明书内容以及签署本声明书后可能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该权属登记人擅自转让、设定抵押以及被有权机关查封扣押等情形)。
特此声明。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所有实际出资人线下办理现场确认签字: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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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车辆信息联动核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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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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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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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实际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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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权属登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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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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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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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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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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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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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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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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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转让 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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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出租客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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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按照市政府《张家港市巡游出租车改革工作方案》(张政发〔2026〕9号)开展规范出租车经营关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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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记企业意见: (企业盖章) |
车辆实际出资人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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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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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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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张家港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推进工作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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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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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公安交管、交通、车辆权属登记人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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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