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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分工

来源: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5-29 09:31:01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薛 奇同志(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发改委全面工作。

连丽丹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机要、机关建设、财务后勤、宣传发布、经济协作、对口支援帮扶援建、体制改革、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粮食与物资储备、粮食流通、粮食质量监测、价格管理、收费管理、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党建、绩效、信访、组织人事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改革与协作科(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科)、价格管理科、粮食与物资储备科、机关党委(党建科)、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价格认定中心。

纪 峰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分析、课题研究、综合材料、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业发展、国防动员等工作。

分管综合规划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服务业科、国防动员科(人防管理科)、市人防工程通信管理站(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市212工程管理所。

封 皎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重大项目推进协调等工作。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

梅思楠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能源管理、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开放型经济、农村经济、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未来产业、财政金融、军民融合、基础产业、社会事业、实事项目、信用建设、资产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分管能源管理与资源节约科(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军民融合发展科)、新兴产业科(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科)、社会发展与信用管理科、安全监管与资产管理科。

钱 刚同志(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工作。

曹 阳同志(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能源管理等工作。

王 强同志(二级调研员):协助负责价格管理、收费管理、成本监审、价格认定、资产管理、安全监管、国防动员等工作。

丁韦嘉同志(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主持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

乔方晖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粮食与物资储备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孙东海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国防动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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