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李 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效能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党建科)。
张 辉:党组成员、邮政管理局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党建、统战、意识形态、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宣传教育、交通扶贫、老干部、工会及群团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指挥调度、监测监控、服务热线、文明城市创建、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科技信息安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交通战备、人防、人武和双拥工作;负责综合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运输行业发展(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客货运发展规划等)、管理及其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安全保卫、综治维稳、防汛抗旱。分管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大数据管理科)、国防交通科(航空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邮政业发展中心、人武部、工会、团委、妇联、机关党校,协助分管组织人事科(效能管理科)、机关党委(党建科),联系港城汽运集团公司。
瞿 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绩效考核、信访工作、机关后勤、国安工作、保密工作、机关行政管理;负责港口、航道、船闸行业的发展、管理、安全生产;负责港口、航道、船闸的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其它港航工程;负责交通法制、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健康卫生、环境整治。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港航管理科、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张家港船闸管理处、大厦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办公室。
杨敬波:党组成员,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 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安全、质量、污染防治等管理工作。分管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仲斐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监督和审计、系统经济和系统企业的指导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五年规划、三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交通发展战略研究、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国省县乡村道网规划;负责公路行业、发展管理、安全生产及污染防治;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及安全质量监管、质量强市。分管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分管财务审计科,联系港通路桥集团公司。
柳振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上级铁路部门开展铁路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航空规划、低空经济、铁路及轨道交通规划。分管铁路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国防交通科(航空科)。
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要求,领导班子各成员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责任。
中共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6年3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