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苏州市政府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60号)及《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勘测定界图号 |
宗地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2021-267(供1) |
320582001088GB00028 |
高新区(塘桥镇)永进路北侧、希望路西侧 |
127.55 |
工业用地 |
至2072年8月6日 |
容积率≥1.9、建筑密度:40%-65%、绿地率≤7%、10米≤建筑高度≤40米 |
6.0664 |
信义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2021-267(供1)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信义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南至信义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西至光明路、北至信义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4年7月24日至8月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791880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