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村村庄规划(2021-2035)》于2024年12月5日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张政复〔2024〕20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建设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建设村位于锦丰镇东部,村域面积501.9642公顷,本次规划面积351.5232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目标定位
根据上级规划的发展引导,结合村庄现状调查、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和村庄分类,明确本次村庄发展定位为:和谐产居,精致田园,打造产居融合共生地、全国文明示范村。
四、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发展结构。
一心:依托建设村党群服务中心形成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沿人民路形成的城镇联系轴、沿锦乐路形成的镇村协同轴;
三区:乡村宜居片区、田园郊野片区、产业片区。
五、主要内容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建设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4799公顷,确保195.636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以优化整合村庄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用地的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建设村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70.5986公顷。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引导农村居民适当集中居住。到2035年,宅基地每户用地标准不超过16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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