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8%(其中:基本医疗7%、生育0.8%)、个人缴费比例2%。
本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83.7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5.49万人,退休人员28.29万人。
本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18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收入36635万元、转移收入25万元、利息收入326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7844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8407万元、转移支出73万元、其他支出15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802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本月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98万人,其中:成年人13.22万人,学生儿童20.71万人,大学生2.05万人。
本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08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收入31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72万元、利息收入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4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04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128万元、其他支出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03万元。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