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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区(街)香山河挡墙加固工程(香山河岸坡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6-06-01 16:54:48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2026年区(街)香山河挡墙加固工程(香山河岸坡整治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区(街)香山河挡墙加固工程(香山河岸坡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水利管理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金港街道香山河

(2)工程规模:2026年区(街)香山河挡墙加固工程(香山河岸坡整治工程):新建香山河北侧江海路向西80米段护岸,护岸墙身采用U-600-M-13C60钢筋砼板桩,墙身上采用C30钢筋砼冠梁压顶,墙后下沉部位采用级配碎石回填,最后恢复原有栏杆及场地。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

计划工期

01

2026年区(街)香山河挡墙加固工程(香山河岸坡整治工程)

76万元

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9月26 日

备注:本工程设计单位中润智水(上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须提供网上截图)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须提供网上截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6年4月-2026年4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复印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复印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6年4月-2026年4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复印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复印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01 日公告之时至2026 年 06 月 08 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投标申请人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的提交:书面纸质递交 

(3)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发包人不召开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金港水利管理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戴巷路 19 号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政编码: 215600                            邮政编码: 215600

联 系 人:徐春峰                             联 系 人:张芳 

电    话:0512-56955123                      电    话:181181106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37179505@qq.com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6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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