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和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定公开职责,及时公开年度重点任务、部门文件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等信息。规范公开频次和渠道,每月定期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国有企业运行监管相关信息,实时更新政府采购目录、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内容,全年累计通过该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0条,实现公开信息的及时推送。同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及各镇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托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可读性,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机制,全面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环节,严把法律关,切实保障答复质量。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加上上年结转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期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公开审查与动态更新机制,常态化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与运行状态的自查工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严守保密底线,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涉密内容不予公开,持续提升信息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按规定及时维护更新,动态发布财政工作信息,全年累计发布部门工作动态10条。此外,积极参与“港城会客厅”在线访谈活动,解读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相关财政政策,以公开促规范,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严格依照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各项工作,排查信息发布中的表述错误、错别字及敏感用语,定期组织信息公开检查与评估,保障工作规范运行。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协同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建立常态化监测与季度自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对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的信息更新频率、内容准确度及互动回应效果进行评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推动政策解读方式创新,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大财政政策,在传统文字解读基础上,系统性配套制作图文解析长图、政策图解动画、短视频解读短片等可视化产品。同时,继续深化“港城会客厅”等互动栏目的运用,用通俗语言和生动案例解释专业问题,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百姓语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张家港市财政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