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20〕71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企业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9家企业(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512-55390731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2日
按照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20〕71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企业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9家企业(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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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