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最新动态
我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在行动
信息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1-08-11 10:20浏览:【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污水监管,7月底至8月上旬,市卫健委联合市水务局及市生态环境局,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市一级以上医院,部分护理院、口腔诊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共47家重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内部是否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是否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日常排水情况、预处理设施出水是否达标。二是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合规排放承诺书签订情况、医疗污水预处理设备、消毒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等。三是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医疗机构污水实时监测、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水站污泥按危险废物处置等。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苏州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卫健监督〔2021〕1号)文件精神,明确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标准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排除了医疗机构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了部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面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污染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大力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牵头各区镇排水管理机构,对尚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及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建立排水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排水许可证,实行依法持证排水。

附件: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